中央转移支付福彩公益金绩效目标自评表(2022年度)
时间:2023-05-19 16:01

中央转移支付福彩公益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中央福彩公益金

中央主管部门

民政部

地方主管部门

福建省民政厅

资金使用单位

福州各(县)市区民政局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577.15

379.02

65.67%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566

368.88

65.17%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11.15

10.14

90.94%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支持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设施改造提升,推动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动长者食堂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助残服务;开展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完善配齐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升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能力。
2.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困难残疾人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促进残疾人福利服务发展,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服务器具机构设施设备购置,提高机构服务水平。
3.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提高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能力;支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手术适应症孤儿矫治和康复等提供资助,改善受助孤儿身体情况。

1.支持2家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备配置,新增护理型床位44张,验收合格率100%,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3808人次,养老服务便利性和专业性显著提高,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意度达90%,全年已完成251个三星级以上农村幸福院改造提升。
2.拨付长乐区精神病医院用于购买医院购买医学检验设备配套货物1套,提升机构服务水平。
3.为48名孤残儿童实施了手术治疗、康复副局器具配置、健康体检等医疗康复项目,为51名符合条件孤儿发放助学金。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数量

2个

2个

 

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数量

≥250个

251个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新增数量

≥40张

44张

 

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

≥150人次

50人次

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神服务次数及人数偏少,下一步将宣传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质量。

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购置设备

1套

1套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

≥35人

51人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孤儿数

≥20人

48人

 

质量指标

护理型床位验收合格率

100%

100%

 

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建筑、消防安全达标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分解下达时效

≤30日

74日

收到省级资金文件较迟,且涉及项目较多,需开展前期摸排工作;联合财政部门分配下达资金流程较长、时间较久。

成本指标

纳入助学工程资助对象的孤儿补助标准

1万元/人·学年

1万元/人·学年

 

 

 

 

 

 

 

 

 

 

社会效益
指标

使用购置设备为精神病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人数占当地将申报患者的比例

≥6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意度

≥90%

90%

 

服务对象对精神卫生机构设备满意度

≥90%

100%

 

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

≥90%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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