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源县凤山镇城关村以开展民政部村级议事协商试点为契机,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积极探索实施“1335”议事协商工作法,有力推动了村级各项事业发展。2022年以来,村集体经济收入达300多万元,并将70%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发放教育奖励金、关心关爱弱势群体、60周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等公益事业,极大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基层社会治理打造了“凤山样板”。
一、坚持“一核引领”,筑牢议事协商基础
一是织密组织网络。坚持党建引领议事协商,将支部建在网格上,建立5个网格党支部,构建“村党总支—网格党支部—村组党小组”三级组织架构,着力织密全面覆盖、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
二是组建协商队伍。立足城关村“城中村”的实际特点,建立村组、网格、村三级协商体系,配强议事协商队伍,建立“1+7+X”议事协商机构运行机制,“1”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7”为村“两委”成员、村监委代表、村民代表、“两代表一委员”、包村领导、老干部、乡贤,“X”为涉事的利益相关方代表、政府相关部门、律师等特邀议事协商者。
三是建好协商阵地。打造约300平方米的城关村议事协商室、议事决策中心,建立“村级事务管理平台”微信小程序,作为村民议事协商阵地,形成“时时能响应”的议事协商机制。设立议事协商流程图、公示栏,完善“事事有回音”的议事协商反馈制度。
二、构建“三级平台”,延伸议事协商触角
一是村组协商。涉及村民小组内公共利益、村民个人权益等事项,由村民小组长组织开展现场议事协商。如在步道建设项目中,由涉及的村民小组长召集会议,与村民代表、部分户代表开展协商,并组织老村民深入现场勘察并认定,促使问题圆满解决。
二是网格协商。涉及网格内村民之间、村民与居民之间的邻里纠纷问题,由村“两委”成员、村调解委员会成员、网格员负责,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通过网格“微协商”的方式化解。试点开展以来,协商解决邻里纠纷38起,实现“事在格中办、矛盾不上交、小事不出村”。
三是村级协商。涉及村集体经济发展、集体资金管理、集体资源处置、公共事务等村级重大事务,由村党组织统一部署,依托村民主议事会,组织开展现场议事协商,试点以来,已完成利用自留地建设时代大厦、西区木竹市场、对村民发放生活补助津贴等多个村级重大事项协商,成效明显。
三、抓实“三个环节”,规范议事协商程序
一是把好协商“两个关口”。一是把好议题选取关,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村务、村民生产生活中的“急难愁盼”,由村党组织负责受理议题,进行审查。二是把好主体选取关,按照“大事大议、小事小议、急事立议”的原则,决定议事协商形式、确定参与协商的各类主体。
二是抓牢协商“三步流程”。抓好会前通知,综合利用公示栏、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广泛告知议事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等相关信息。抓实会中讨论,按照“一事一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听取与会协商主体的意见建议,表决形成协商结果。抓细会后公示,通过网络、书面、电话、微信等形式告知,并在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公示,确保各利益相关主体清楚知晓决议结果。
三是办好协商“四类事项”。“即办件”立即办,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能够立即办理的事项,由村民委员会及时协调利益相关方及时办结。“承诺件”公开办,对涉及面较广、办理程序复杂、办理时间较长的事项,由村民委员会公示办理计划、办理时限、办理责任人等信息,跟进办理进度,直至办理完成。“联办件”协同办,对涉及到村、社区两个主体的事项,由村党组织协调相关社区党组织,进行协同办理。“呈报件”跟踪办,对超出村级办理权限的事项,形成呈报件报上级党委、政府,通过“乡镇吹哨、部门报道”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办理完成。
四、建立“五项机制”,提高议事协商效能
一是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以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议事协商领导小组,建立推进会制度,定期研究难题。制定议事协商章程,贯穿议事协商全过程,引导村民群众积极参与自治。
二是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监督—汇报”双向机制,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明确村委会定期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代表大会汇报决议执行情况和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三是结果采纳机制。对议事协商会议提交的议事协商成果,在3日内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必要时提请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四是民主评议机制。定期召开民主评议会,组织党员和村民对议事协商工作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村“两委”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是经费保障机制。将议事协商工作经费纳入村级组织工作运转保障范畴,对受村民委员会委托,协助组织村民,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加强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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