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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残联,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为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福康工程”项目规范有效实施,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下发了《关于印发<福建省“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民规〔2022〕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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