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宣讲提纲之六
时间:2020-01-06 15:06

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这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心系人民的初心和真挚情怀,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一、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于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我们要时刻不忘这个初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从根本上回答了为了谁的问题。我们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我们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充分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关键是站稳人民立场。只有真正领悟了人民立场的真谛,才会自觉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做事情、干事业,做有利于人民、符合人民眼前利益要求和人民长远利益要求的事。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最终要落实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

2.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中国要飞得高、跑得快,就得依靠13亿多人民的力量。依靠人民群众创造伟业,关键是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把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统一起来,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越不过的坎。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必须及时发现、总结、概括人民群众创造出来的新鲜经验,使之上升为理论和政策,同时动员指导人民开展新的实践,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坚持由人民群众评判,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要经常看一看工作是不是按照群众的要求在展开,看一看有哪些措施和办法还需要改进,让群众真满意而不是被满意,使党和人民事业始终体现群众意愿,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3.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我们要着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两步走战略安排: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将迈出坚实步伐,人民生活更为宽裕,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富裕、更加公平、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

4.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中

群众路线始终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把群众路线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要在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发展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实惠。把群众路线贯穿党的全部工作之中。做好群众工作是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担负一定领导责任的同志,都应当同焦裕禄同志作个比较,经常想一想,自己为人民服务是不是做到完全彻底了。要从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性,倾听人民呼声、虚心按受人民监督,自觉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自我教育;在服务人民中不断完善自己,持之以恒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久久为功祛除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二、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着眼于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一系列开创性成就,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正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1.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根本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抓民生也是抓发展。持续不断改善民生,既能有效解决群众后顾之忧,调动人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又可以增进社会消费预期,扩大内需,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提供强大内生动力。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

2.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要针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做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工作,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必须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

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失业、工伤等保险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提高社会福利水平。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要格外关注困难群众,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要多做一些雪中送炭、急人之困的工作,少做一些锦上添花、花上垒花的虚功。

3.改善民生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生工作直接同老百姓见面、对账,来不得半点虚假,既要积极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承诺了的就要兑现。当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对收入稳步提升、优质医疗服务、教育公平、住房改善、优美环境和洁净空气等有着更多更高层次的需求。必须尽力而为,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必须量力而行,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善民生只能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那些现实条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将福利水平提高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向前走。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勤劳致富理念,通过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实现自身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4.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扶贫开发工作呈现新局面,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6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4%以下,创造了我国扶贫史上的最好成绩。我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但是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贫困人口还有约3000万人,其中相当一部分居住在艰苦边远地区,处于深度贫困状态,属于脱贫攻坚最重的担子。要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找对穷根,明确靶向,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信心、勇于担当,特别是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激励各级干部到脱贫攻坚战场上大显身手。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

5.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首先要做大蛋糕。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定性因素。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把蛋糕做大,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更加坚实物质基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还要分好蛋糕。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职能,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解决好收入差距问题。同时,要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下大力气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政策托底、保护弱势群体等方式保障基本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让每个人获得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的机会,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

三、以造福人民为目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安全是人的基本需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目的就是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

1.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社会大局总体稳定的同时,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创新社会治理首先要创新理念。共建是基础,突出制度和体系建设在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共治是关键,要求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同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打造全民参与的开放治理体系;共享是目标,要使社会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2.建设社会文明、促进社会和谐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善于运用大数据技术、信息化手段,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推进诉讼与非诉讼方式有机衔接,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整体效果和效力。善于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要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力亲为,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企业要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预防治本,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3.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推进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到2035年,我国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到本世纪中叶,我国社会文明将全面提升,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要加强和改善各级党委对社会治理的领导,提高党对社会治理的领导能力,加强党委对社会治理的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要积极发挥各级政府负责社会治理的职能,采取多种措施和途径,切实搞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要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治理主体责任,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规范党政各部门社会治理职能,形成权责明晰、奖惩分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责任链条。要完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体制机制。扩大开放公共服务市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健全激励补偿机制等办法,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要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更好引导和规范社会生活,努力实现法安天下,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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