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2020年持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0-03-03 10:54

  中央文明办部署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以来,全市各单位积极参与评选,这一活动已经成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道德实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和重要途径,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反响。为了进一步宣扬民政系统身边典型,树立鲜明时代价值取向,彰显社会道德高度,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生动局面,决定在局系统持续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徳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深入推进“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广泛发动广大干部群众踊跃推荐宣扬身边的好人好事,稳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力培养和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加快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提供丰润的道德滋养和不竭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组织 

  (一)基层推荐。各单位结合实际,推荐上报1-2名身边好人候选人推荐对象主要包括 

  1.已评为各县(市)区道德模范、“县(市)区好人榜”身边好人的人选已获评“市直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好人榜”身边好人的人选 

  2.获评“最美人物”“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标兵”“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荣誉的人选 

  3.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突出表现、具有人格影响力和道德影响力,事迹感人并得到群众公认的其他人物。选送单位应对被推荐人进行考察审核、研究确认后正式行文上报。 

  上述被推荐对象的推荐材料应包括:“身边好人”推荐报告及推荐表、一寸标准证件照及2张工作或生活照片(像素在2M以上)。其中推荐表中人物事迹材料应包括:标题、30字内简介、200字左右人物小传、1500字内主要事迹、获奖情况;如有被新闻媒体报道,相关报道链接也应附上。上述推荐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机关党委邮箱,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组织“中国好人”、“福建好人”“福州好人”我市候选人点赞评议。“中国文明网”“文明福建”“福州微文明”微信公众号每月分别推出“中国好人榜”“福建好人榜”“福州好人榜”候选人点赞评议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干部群众分别参与“中国文明网”“文明福建”“福州为文明”微信公众号评议学习活动,将评议投票过程作为“身边好人”事迹传播、发挥道德引领作用的过程。 

  ()学习宣传。各单位要对上榜“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设立“模范好人”宣传栏多渠道宣传“身边好人”感人事迹,组织上榜的各级“身边好人”走上道德讲堂,宣扬善行义举,倡导见贤思齐。 

  三、工作要求 

  1、“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评定,作为落实文明单位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纳入2020年文明单位总评。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把推荐、投票、评议、宣传、学习的组织工作作为激励和推动广大部群众争当好人、提升自我的重要手段,为加快建设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2、每个单位按照要求分别推荐1-2名候选人,于2020年3月15日前报局机关党委(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机关党委邮箱:83251700@163.com)。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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