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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州市民政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民政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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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福州市民政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5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数字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福州市民政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民办〔2018〕84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8〕98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市民政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理解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坚持依法依规、坚持突出重点、坚持高效便民、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民政系统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民政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民政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各领域、各环节,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明显提升,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公开内容 

  1.公开决策信息。加大民政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力度,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并吸纳各方面合理意见,决策中有序扩大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结合实际尽可能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提升民政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实效,公开前要认真组织评估公开的效果,防止引发不必要的攀比、炒作,公开后要认真对待并依法处理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及时予以答复。 

  2.公开管理和服务信息。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权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全面公开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推动公开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财政资金直接投入等信息。 

  3.公开执行和结果信息。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与民政相关的重要事项,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地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国家面向困难群众的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准确记录资金的具体流向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二)突出公开重点 

  结合民政工作职能,重点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等信息。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公开方式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又注意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 

  (三)增强公开实效 

  1.制定公开清单。梳理细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应当公开的事项,主动、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形成符合基层实际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和规范。我局梳理了《福州市民政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各责任处室要对照清单内容,按照时限、方式等,认真落实相应公开工作,并根据法规政策的调整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进展情况,适时对清单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2.完善公开方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的优势,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集中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归集展示社会组织发布的相关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稳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为部门间核对和社会开发利用提供条件。针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服务基层和特定群体的特点,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3.加强解读引导。对于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注重更多运用客观事实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热点舆情的预判、跟踪和处置,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做好相关舆情处置工作,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三、保障措施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统筹谋划以及组织实施工作,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主动、全面、及时地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明确责任落实。各处室要根据公开清单,完善工作措施,做好工作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以及明确办理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等。 

  (三)加强考核督促。强化激励约束,局办公室定期对各处室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情况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福州市民政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