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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州市民政局2018年持续深化 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民政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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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民〔2018500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乡风文明建设,整治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歪风陋习,巩固婚姻、殡葬管理方面移风易俗成果,我局制定了《福州市民政局2018年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附件: 福州市民政局2018年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



                               福州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5


  

   抄送:中共福州市委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民政局2018年持续深化

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乡风文明建设,整治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歪风陋习,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职能分工,特制定本年度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移风易俗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与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创建紧密结合起来,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坚决整治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着力破除陈规陋习,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城乡社会文明程度。

二、主要任务

(一)抓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按照移风易俗“五进”活动的部署要求,综合利用各种媒介,特别是微信等手段,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把移风易俗的重要性讲清楚,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弊端说明白,在转变群众观念上下功夫,确保移风易俗在群众中入脑入心,引导群众自觉抑制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的新风尚。同时,要在各婚姻登记机关、殡仪馆等场所设置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品,开展常态化劝导活动。

(二)抓重点整治。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聚焦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做半段”等陈规陋习,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制止移风易俗中出现的一些新形式、新变化。在七夕、中秋、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聚焦婚丧喜庆、重大民俗活动中存在的歪风陋习,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抓典型示范。各地要积极挖掘移风易俗的工作实践和做法,发挥移风易俗示范乡镇、示范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等作用,以点带面,推动移风易俗向纵深发展。尤其是要深入挖掘烈士陵园、殡葬服务纪念设施的教育资源,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等思想文化,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

(四)抓常态长效。各地要结合移风易俗新情况新特点,指导各村(居)完善村规民约,对集体、个人办理酒席的规模、标准、礼金等做规定。要强化日常巡查督查,把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活动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究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移风易俗工作目标精准、方法有效。

三、实施计划

(一)倡树明确且独特的新风导向。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祭扫”的宣传主题,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和职能,7月底前找准本地较为盛行、群众反映强烈的歪风陋习,明确“移什么歪风、易什么陋俗”,因地制宜开展婚姻、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活动,着力革除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挖掘独具特色的婚丧操办模式,倡导具有明确导向且适合本地风俗、群众易接受的社会新风尚。

(二)强化“一约一会一队”作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10月底前完成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的修订完善,使内容、程序、执行都为群众普遍接受。切实发挥好红白理事会的作用,规范劝导方式,加强劝导活动,及时总结表彰带头移风易俗、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个人和家庭操办婚丧喜庆的情况,让广大群众时时感到文明新风就在身边。

(三)开展一次毁林建墓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对照中共福州市纪委《关于五起丧葬陋习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榕纪通〔2018〕3号)典型案例,聚焦群众投诉举报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近年来多发、易发的区域,按照我局《关于做好毁林建墓整治工作的通知》(榕民〔2018〕376号)要求,对发现的豪华墓、大墓、“活人墓”进行彻底整治力争在7月份前完成,并在10月份以前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以高压态势打击丧葬陋习,保护绿水青山。11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我局。市殡葬管理处要按照巡查检查工作计划,督查各地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在检查情况通报中点出整治不力、工作拖延的单位。

(四)进一步规范殡葬殡仪服务市场。针对我市殡仪服务公司存在巧设名目、诱导消费、“天价”消费等殡仪服务乱像,各单位8月份前要对辖区内殡仪服务中介机构及个体户、医院太平间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未持证的经营者予以清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殡葬殡仪服务市场,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制造和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查处,严肃查处殡葬殡仪服务机构违规收费行为。

(五)开展婚姻登记主题日活动。利用“七夕”、“双11”、“2.14”等婚姻登记特殊日子,积极开展《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免费颁证活动;会同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举办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等,倡导新事新办。

(六)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参加婚丧事宜的监管,督促本系统内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动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移风易俗中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移风易俗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按照职责分工,精心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同时,要建立工作分析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移风易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查找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建议,确保取得明显效果。

(二)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找准自身职责与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主动作为、协同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好移风易俗工作各项任务。

(三)加强督查。各地要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测评体系,落实常态化的督促检查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责。重点检查“一队一会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婚姻、殡葬服务管理中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效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7月15日前报我局,《福州市民政部门移风易俗工作月报表》每月20日前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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