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榕财统〔2018〕3号)、《福州市民政局2017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民〔2018〕172号)文件精神,相关各处室对2017年纳入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项目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3250771。
一、公示时间:2017年4月23日—4月27日
二、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评得分 |
自评等级 |
负责处室 |
1 |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经费 |
87.59 |
良好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
2 |
城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 |
88.41 |
良好 |
社会救助救灾处 |
3 |
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 |
88.19 |
良好 |
社会救助救灾处 |
4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84.99 |
良好 |
福利慈善处 |
5 |
军人一次性抚恤金 |
85.06 |
良好 |
优抚安置处 |
6 |
退役士兵地方补偿金及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
84.93
|
良好 |
优抚安置处 |
福州市民政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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