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榕财决【2018】76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事业法人登记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社会福利募捐工作。
(二)依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以及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相关规定: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市直属的福利彩票“中福在线”视频票销售厅的销售管理工作;2、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福利彩票“刮刮乐”即开票代销者的代销行为。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包括1个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州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 |
自收自支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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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福州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主要任务是:2017年我办在市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关怀下,在福建省福彩中心的业务指导支持下,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工作以及我办工作思路,即“一个中心、两个理念、三个满意、四个为、五个制”工作指导方针,本着“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经营思想,紧紧团结全体干部职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认真抓落实,努力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安全稳定、高效运营,各项工作目标平稳实现。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2017年完成福彩销量2.97亿元(其中:中福在线视频票销售2.46亿元;刮刮乐即开票虽受当前整体经济环境和我市地铁施工以及城市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导致我办分布在社会上的网点被撤停销售影响情况下,仍能够完成销量0.51亿元)。
(二)规范本办及直属中福在线销售厅管理,实现安全稳定运营。
(三)灵活开展福彩刮刮乐即开票销售,多渠道拓展网点销售。
四、
2017年福州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年初结转和结余311.57万元,本年收入1350.28万元,本年支出1085.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76.24万元。
(一)2017年收入1350.2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83.18万元,减少17.3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39.2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322.04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1.01万元。
(二)2017年支出1085.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87.55万元,减少20.9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63.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6.54万元,公用支出6.76万元。
2.项目支出611.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93万元,增长5643.3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166.67%。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补贴标准上涨。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入职人员及员工养老保险追加部分。
(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入职人员及员工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追加部分。
(四)住房公积金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入职人员及员工住房公积金追加部分。
(五)提租补贴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入职人员及员工提租补贴追加部分。
(六)购房补贴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入职人员及员工购房补贴追加部分。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57.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15.68万元,减少22.9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611.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761.75万元,下降55.48%。主要原因是2016年申请购买店面库房。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23万元,主要包括:增人增资追加部分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正常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拨款为政府性基金拨款)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本单位为政府性基金拨款,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价2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辆。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无应开展绩效自评的2017年财政支出项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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