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绩效目标情况
时间:2019-05-20 14:34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18年省民政厅下达我市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福彩公益金共538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400万元,残疾人福利类138万元。我局计划全年新建不少于13个养老服务设施(侧重于农村幸福院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3个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我局于201812月将该资金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其中老年人福利类资金分解鼓楼区20万,台江区20万,仓山区20万,马尾区20万,长乐区30万,福清市30万,闽侯县30万,连江县30万,罗源县40万,永泰县40万,闽清县90万,高新区10万,主要用于新建和改扩建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镇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城乡社区为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等;残疾人福利类资金分解鼓楼区46万,晋安区46万,仓山区46万,主要用于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及购买服务。目前正在开展项目选址,制定招投标方案等,尚未形成支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老年人福利类设立数量指标全年建成不少于13个养老服务设施,目前尚未完成;设立时效指标完成项目进度20%,目前已完成项目选址,制定招投标方案。残疾人福利类设立数量指标全年不少于3个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目前尚未完成;设立时效指标完成项目进度20%,目前已完成项目选址,制定招投标方案。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设立社会效益指标全面建成养老服务设施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场所并投入使用,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2次,目前暂未开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设立满意度调查反馈,全年12345政府智慧管理平台投诉件不超过3次,信访投诉不超过3次,目前暂无投诉。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上述资金于201811月才下拨至我市,我市于12月分解下拨至各县(市)区,2018年度各县(市)区的主要工作为项目选址和制定招投标方案等,导致项目未能动工建设。下一阶段,我局将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确保2019年项目全面建成投入使用。


附件2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部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福利类项目 负责人及电话  
中央主管部门 民政部福利慈善司
地方主管部门 福州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各县(市)区民政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38 138 100%
 其中:中央补助 138 138 100%
       地方资金 (可填地方配套)    
        其他资金 (可填社会资本)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在3个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2018年底下达资金,计划于2019年全面启动项目建设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县(市)区数 3 0 资金于2018年底才下达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进度 完成项目进度20% 已开展项目选址,制定招投标方案  
  社会效益
指标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建成3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并投入运营,为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不少于12次  暂未开展服务 项目尚未建成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调查反馈 12345平台投诉次数不超过3次,信访投诉不超过3次 暂无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附件2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部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负责人及电话  
中央主管部门 民政部福利慈善司
地方主管部门 福州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各县(市)区民政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400 400 100%
 其中:中央补助 400 400 100%
       地方资金 (可填地方配套)    
        其他资金 (可填社会资本)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每个县(市)区新建成不少于一处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侧重于农村幸福院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2018年底下达资金,计划于2019年全面启动项目建设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农村幸福院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不少于13个 0 资金于2018年底才下达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进度 完成项目进度20% 已开展项目选址,制定招投标方案  
  社会效益
指标
健全完善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建成并投入使用,对外开展养老服务,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2次 暂未开展 项目未建成
       
生态效益
指标
(可填写或删除该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填写或删除该指标)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调查反馈 12345平台投诉次数不超过3次,信访投诉不超过3次 暂无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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