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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榕财统[2020]18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部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参评项目名称
评价分数
评价
等级
1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经费(2019年度)
93
优
2
受助人员临时托养安置费用
(2019年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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