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中央、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3-05-19 15:57

  2022年度,中央、省级下达福州市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3910.28万元。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资金主要用于老年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现将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566万元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419万元,其中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补助219万元,用于支持各县(市)区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完善配齐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200万元,用于补助鼓楼区南街街道驿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家园)扩建项目和晋安区茶园街道洋下东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家园)改建项目。 

  2.残疾人福利机构建设项目90万元,其中补助长乐区40万元,用于长乐区精神病医院购买医院临床医学检验设备配套货物;补助连江县50万元,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能力。 

  3.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57万元,其中“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45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年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全日制大学就读的孤儿完成学业,2022年共有符合条件的孤儿51人,全部纳入保障;“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12万元,主要用于对未满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仍在高中阶段就读孤儿的医疗康复提供资金支持,2022年共有48名孤儿享受资助。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344.28万元 

  (一)老年人福利类2975.28万元 

  1.结算2021年和下达2022年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省级补助资金124.49万元。 

  2.下达2022年度养老及救助专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501.7万元,支持各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养老救助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创新养老及社会救助方式,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3.下达2022年完全失能老人护理补贴5万元,对低保对象、计划生育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以老年人服务劵(卡)的方式发放护理补贴。 

  4.下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400万元,其中长乐区100万元、永泰县200万元、罗源100万元,用于4所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通过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开辟失能老人照护单元、拓展照料中心综合性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服务水平,截至2022年底,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均已完成。 

  5.下达补助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12.8万元,按每户1000元标准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给予补贴,目前,1128户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 

  6.下达2021年度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800.78万元,给予符合条件的82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下达床位运营补贴;给予符合条件的54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下达护理型床位运营补贴。 

  7.下达2021年度民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护理型床位运营补贴15.51万元,给予符合条件的19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下达床位运营补贴。 

  8.下达养老服务发展“以奖代补”资金1015万元,统筹用于建设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奖补五星级养老服务设施等。其中,下达晋安区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项目资金550万元,通过新改扩建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县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辖区内老年人居家 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全覆盖;下达鼓楼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资金288.5万元,开展养老护理员线上“点菜式”模式改革试点;下达我市相关县(市)区五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奖补项目资金176.5万元,用于设施改造提升、设备购置、养老护理院队伍建设等方面。 

  (二)社会公益类369万元 

  1.2022年援建对口帮扶专项资金17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永泰县富泉乡协星村、城锋镇太原村、岭路乡凤落村、塘前乡莒口村开展民生基础福利设施建设项目; 

  2.2022年第二批援建对口帮扶资金12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永泰县开展民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3.基层社工人才队伍和社工站建设资金3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及社工站建设示范性服务项目,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 

  4.殡葬设施改造设备更新38万元,主要用于补助罗源县殡仪馆提升改造。 

  附表:2022年度中央、省级下达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表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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