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27 16:38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要求,由福州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mzj.fuzhou.gov.cn/上查阅。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12层,电话:83250512

一、概述

2017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办法》及《任务分解表》等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规范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不断强化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专门议题列入局务会研究,年初制定工作方案,下达责任目标,加强统筹协调。根据我局领导分工及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增强技术保障力量。现我局安排2个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各安排1个工作人员作为各处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经办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到位

(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修订完善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等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明确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同步更新维护机制,明确了局机关从发文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程序、步骤,加强审核,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决不随意公开,从而达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凡是发布、修改行政权力事项的,局办公室第一时间收集并进行更新。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一是继续做好我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二是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我局新浪、腾讯政务微博平台信息的发布2017年我局开通福州民政微信平台,积极利用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2017年,我局共办结42312345诉求件,参加了2场“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主动公开部门文件103件,受理了12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福州市民政局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728余条,其中政务动态650条,通知公告78条,政策解读专栏发布信息18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17条,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四)落实民政重点工作政务公开工作

1.落实权责清单公开

按照省、市文件及市审改办要求,结合民政审批工作实际,201710月份,我局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报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审定,并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和福州市民政局网站上予以公开。经梳理,共有权责事项170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处罚38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监督检查11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公共服务13项,内部审批(审核)事项2项,其他权责事项63项。因法律法规规章变更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将及时动态调整。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通过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布,规范审批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并在网站上同步上传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养老机构审批、社会组织登记等涉及民政惠民政策、保障标准、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具体规定,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民政工作主要政策规定及办理相关程序。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殡葬惠民政策等表格提供在线下载服务,使群众能够一次办成、少跑冤枉路。二是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要求,编制公布了民政审批办理事项的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审批决定文件、年检要求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信息,便于民众及时了解。2017年以来,取消、下放以及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计2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改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报,慈善组织年度检查改为慈善组织年报相关信息均通过福州市民政局网站予以公开。

3.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突出做好低保、临时救助等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服务平台,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截止2017年11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48万人(城市8547人、农村46271人)、特困人员6556人,共发放低保金2.6亿元、特困供养金5975.08万元。临时救助1.1283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493.93万元。在气象局发布灾害预警时,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严加防范,严格执行救灾值班制度,做到灾害发生期间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确保灾情信息通讯24小时畅通;灾害发生后,做好灾情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严格执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切实提高灾情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做到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灾情,续报24小时零报告制度,及时记录灾情工作的进展,并适时通过媒体、局网站或政务栏公布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

4.着力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

2017年,全市新登记社会组织66家,办理变更登记的社会组织174家,办理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16家,完成年检483家社会组织。高度重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信息的公开透明,从评估机构的招标、评估等级的确定,到发布具备优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目录,均按要求在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在登记、年检以及各类会议中指导督促慈善类社会组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公开包括扶贫捐赠信息在内的慈善信息。目前福州市慈善总会、福州市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的网站上均有设置信息公开专栏,主动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以上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信息以及社会组织年检结果。2017年,我局从待抽查的984家民政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通过抽签方式随机抽取48家社会组织、福州市社会福利院、1个区的福利彩票刮刮乐中心站、2个公墓(不含农村公益性)作为本年度抽查对象,并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相应的执法人员,2人以上组成一组,开展随机抽查。研究制定《福州市民政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的工作方案》,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要求相关处室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通过局网站或上级部门政务网站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依法惩处,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吊销其许可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历年累计公开20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5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福州市民政网、市档案馆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台、网络和办事指南等载体,将民政政策法规、工作最新动态及重要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增强了民政工作透明度。在福州市民政局网站设置了政策解读专栏,全年共解读民政部、省、市相关政策文件信息18条,让群众熟悉了解民政业务工作内容,方便市民办事。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一是科学应对舆情。调整更新了我局舆情监测收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修订《福州市民政局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福州市民政局应对突发新闻事件应急预案》。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舆论主动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第一时间上报、研判,第一时间核实、处置,第一时间发布、回应,提高舆论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二是加强新闻信息宣传。通过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福州市民政局网站、福州日报、福州晚报、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福建电视台、福州电视台、中国社会报等新闻媒体,发布民政信息。开展了“5·12防灾减灾宣传日”“敬老月”等宣传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组织专题座谈、悬挂横幅、新闻媒体报道、发放宣传单,摆放宣传板等形式对社会救助、文明殡葬、防灾减灾、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三社联动”等民政相关政策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全面提升各项民政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度编印《福州民政》32期,刊载各类民政信息300余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

我局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历年累计公开25条。其中:当面申请0件,历年累计公开2网上申请11件,历年累计公开22;信函、传真申请1件,历年累计公开,1条。按时办结数12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2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的0条;同意公开答复的4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总数2,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3条,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2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其中不予公开2

一是程秀钦同志申请公开“五凤军休所房屋补贴款发放事宜不予公开理由: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中,依据文件为民政部、总政治部等六部委联合下达的,文件涉密,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二是何其文同志申请公开“建设平潭县东海陵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报告及市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不予公开理由:平潭县东海陵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申请报告不是我局拟制信息,我局《关于呈报审批平潭县东海陵园的请示》(榕民2001330号)为内部过程性信息,不是正式的批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按照规定我局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民政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信息公开的政策解读和宣传还有待深化、与媒体的交流合作还有待加强、运用新媒体宣传工作还比较薄弱等。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推进重点民政改革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主动发布机制建设。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网站、政务微博、新闻发言人等新媒体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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