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31 09:4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要求,由福州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mzj.fuzhou.gov.cn/上查阅。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12层,电话:83250512

一、概述

2018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办法》及《任务分解表》等文件精神,着力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不断强化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年初制定工作方案,下达责任目标,加强统筹协调。根据我局领导分工及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个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技术保障力量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处室各安排1个工作人员作为各处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经办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到位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从办公经费中列支。

(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制定《福州市民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全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处室并认真组织实施。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将“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制定了《中共福州市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福州市民政局局务会议事规则》《中共福州市民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重要工作均经集体讨论决定后,通过纸质或公务平台进行公布,接受监督,确保重大工作从决策到执行的公开透明。把重大决策程序作为救助救灾、福利慈善、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重大民政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开了《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8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及有关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3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8件。从内容上看,这些提案涉及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社会救助管理和社区公共服务改善等诸多有关民生问题,对加快补齐我市民生短板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继续做好我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并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今年我局调整了福州市民政局“网站和两微一端”管理领导小组,出台了《福州市民政局网站和“两微一端”平台管理制度》和《福州市民政局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管理制度》,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明确网站、微博、微信和今日头条福州民政专栏等政务公开平台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开辟了“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专栏,并定期进行网站自查,纠正错链,实现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

2018年,我局共办结92212345诉求件,参加了2场“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主动公开部门文件86件,受理了8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福州市民政局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692余条,其中政务动态386条,通知公告148条,政策解读专栏发布信息34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17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20条。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四)落实民政重点工作政务公开工作

1.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拓展社会救助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全面、及时和准确。同时,进一步细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对社会救助信息做出明确界定,主要通过“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民政局”和“福州市惠民资金网”网站公开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信息;二是突出做好低保、临时救助等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服务平台,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三是每月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上月份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每季度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上季度医疗救助统计数据,包含全市救助人次、救助金额、救助类型、基金筹集金额、基金结余额等内容;每季度临时救助统计数据包含全市各县(市)区资金支出、救助对象、救助方式等内容。截至2018年11月30日,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共30340户、50665 人,当月发放城乡低保金共2912.91万元。截止2018年11月,我市临时救助共救助1507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884.32万元。四是加大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力度,在气象局发布灾害预警时,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严加防范,严格执行救灾值班制度,做到灾害发生期间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确保灾情信息通讯24小时畅通;灾害发生后,做好灾情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严格执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切实提高灾情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做到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灾情,续报24小时零报告制度,及时记录灾情工作的进展,并适时通过媒体、民政局网站或民政局政务栏公布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

2.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公开。我局在“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及时公开各县(市)区高龄老人补贴的政策文件、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和福利补贴发放情况等信息。在“福州民政局”网站及时公开养老机构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相关政策文件和申请流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评估结果。

3.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我局印发了《福州市民政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我局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社会组织审批民政相关的社会公益事项,以及2018年民政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公开相关信息568条。

4.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市文件及市审改办要求,结合民政审批工作实际,我局对权责清单进一步梳理。目前,共有权责事项170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处罚38项,行政强制可以1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监督检查11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公共服务13项,内部审批(审核)事项2项,其他权责事项63项。因法律法规规章变更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将及时动态调整。

5.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等文件的规定,配合市财政局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政府采购等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公开部门年度预算。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人大批复预算之日起20个日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8年度民政部门预算情况,并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格式要求对预算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其中包含了民政部门的主要职责、二级单位情况、2018年度部门工作计划、年度预算收支情况及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等内容,预算支出内容均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二是公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按照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的预算情况,公开数据包括“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与上年度预算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建立“三公”执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初将机关本级的“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向市财政局报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2018年我局对于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统一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站和福州市民政局官网上公开发布竞价公告及竞价结果,大宗物品的采购均通过政府招投标程序在规定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并对中标结果予以公示。

6.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上半年我局调整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取消2个事项,并予以公布。今年,我局“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执法计划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共组织2次双随机抽查,从待抽查的982家民政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98家社会组织、4个公墓(不含农村公益性)作为抽查对象,同时,通过局网站或上级部门政务网站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抽查工作,由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历年累计公开29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1件 

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7件

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4件

4.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4件

5.文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4件

6.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4件

7.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4

8.工作信息44件

9.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9件

10.人事任免3件

11.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2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福州市民政网、“福州市民政”政务微博、“福州民政”政务微信、市档案馆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一是定期更新民政局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政策文件,让群众熟悉了解民政业务工作内容,方便市民办事。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在福州民政局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共发布文件解读相关信息34条。二是充分运用电视台、网络和办事指南等载体,将民政政策法规、工作最新动态及重要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增强了民政工作透明度。局领导主动参与政策解读,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今年3月29日下午,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在福州市政府新闻发布厅联合召开2018年清明节文明祭扫新闻发布会,介绍2018年殡葬方面移风易俗工作及清明节文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内容,并就清明安全文明祭扫活动新举措和筹备情况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4月19日,赵艺萍副局长带领社会组织管理处、社会救助救灾处、社会事务处、福利慈善处等业务处长,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以“补民生短板,保百姓福祉”为主题,向听众朋友们介绍了养老服务、福利慈善、社会救助等热点工作情况,与主持人、听众和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倾听大家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6月15日,我局做客福州市政府在线访谈节目,以“开启社区治理新局面”为主题,在线解读我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并与网友互动交流;1127日上午,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建国带领市老龄办社会救助救灾处、福利慈善处社会组织管理处等处室(部门)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介绍了养老智慧信息平台建设、居家养老照料中心、低保巡访以及城乡低保一体化等民政重点工作内容,详细解答听众关于养老、低保等方面的问题此外,我局与福州市政风行风热线形成长效互动机制,不定期与政风行风电话连线,为群众答疑解惑。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调整了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相关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制定出台了《福州市民政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试行)》和《福州市民政局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监测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回应、督办协调全流程管理,并对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城乡低保提标等热点问题进行舆情评估,对舆情做到早预判、早评估、早准备、早应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

我局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历年累计公开33条。其中:当面申请0件,历年累计公开2网上申请8件,历年累计公开30;信函、传真申请0件,历年累计公开1条。按时办结数8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部答复完毕。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答复的2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1件;不公开答复0;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5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其中不予公开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民政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运用新媒体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还比较薄弱;二是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常态化意识有待提高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新媒体宣传能力的培训力度,扩宽渠道,健全新媒体发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政务网站、政务微博、新闻发言人等新媒体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公开意识,做到信息公开常态化、长效化。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86

29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86

29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8

3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

    2.网申请数

8

3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

3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3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5

21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来源:民政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