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福州市民政局2019年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9-05-20 09:5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设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根据国家住建部及省委、省政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前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基础上,以“后端可消化、前端可操作”为原则,以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为重点,以党建目标责任制为抓手,2019年5月1日起在局系统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底前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分类覆盖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工作内容 

  坚持“简单、管用、可操作”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湿)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五大类,同时,以“分得清、收得齐、运得走、处理好”为工作导向,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无缝衔接的全链条处置体系,具体如下 

  (一)厨余(湿)垃圾 

  (湿)垃圾采用绿色垃圾桶收集。各产生单位(部门)如机关单位、物业小区、超市、企事业等将分类出的厨余(湿)垃圾自行组织或委托企业采用厨余(湿)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定时定点收集、运输至垃圾转运站中转或直运至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二)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采用红色垃圾桶收集。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采用有害垃圾专用运输车辆定时定点或电话预约对各居民小区、单位产生的有害垃圾进行收集、运输至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置。 

  (三)大件垃圾 

  街道、社区指导各居民小区、单位合理布局设立大件垃圾堆放点。大件废弃物处置企业采用厢式货车定时或预约上门对五城区各小区、单位产生的大件垃圾进行统一规范化收集、运输至大件垃圾集散点初步破解,后转运至红庙岭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建设与管理业主单位负责将作业产生的园林绿化垃圾归集运输至集散点或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 

  (四)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采用蓝色垃圾桶收集。商务部门负责在街道社区合理层级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组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采用可回收物专用运输车辆对各居民小区、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五)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采用黄色垃圾桶收集。各产生单位(部门)如机关单位、物业小区、超市、企事业等将分类出的其他垃圾自行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卫企业采用其他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定时定点收集、运输至垃圾转运站中转或直运至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福州市民政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统领全局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处室、各单位工作职责,做好具体工作安排,制定具体工作意见。 

  (二)加强督导考核工作 

  建立健全考核管理机制,制定具体考核管理办法,成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督导组,每月对局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同时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党建、文明单位、绩效评比检查考核内容,对生活垃圾分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扣减单位绩效分,引领局属各单位积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三)开展专题宣传培训 

  认真组织学习和严格执行《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福州市2019年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垃圾分类的标准要求和操作细则,坚持将垃圾分类投放,从源头减量,践行低碳节约、循环利用的工作生活方式。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福州民政》等载体,大力宣传垃圾分类政策知识,结合分发宣传册、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培训讲座等,开展多样化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垃圾分类意识和技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组织志愿服务活动 

  组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主动参与各类垃圾分类主题文明传播活动,积极创新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当好垃圾分类的倡导者、实践者、引领者,以实际行动和良好形象动员本系统、本行业、千家万户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研究工作计划,切实抓紧抓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强化组织管理 

  各单位在开展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时,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垃圾分类落实办法。要加强动员部署,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更要以身作则,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垃圾分类工作已纳入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考评,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视情给于考评扣分、约谈、取消参评资格等处理措施。 

  (三)及时总结经验 

  各单位要加强对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充分运用宣传栏、网站微信群载体大力宣传开展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目的、意义、做法、成效,积极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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