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16 15:37
   2021年,我局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全局规划

我局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制定印发《福州市民政局2021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分阶段稳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局务会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具体推进措施,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痛难点问题,实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终有评比总结,经费有保障,努力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2021年,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014件,即办件959件,当日办结率96.67%,其中指导办事群众网上申报618件,网上申报率达60.95%,窗口咨询839次,群众好评率100%。试点“智能审批”服务。以审批提速服务社会组织复工复产,为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主动将“社会团体印章银行账户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银行账户备案”和“基金会印章银行账户备案”等3个事项纳入智能“秒批”服务范围,通过智能化审批,实现“窗口零受理、审查零人工、领证零上门”目标。群众办事从人工受理到机器受理,从“承诺办”、“即办”,进入“秒办时代”。持续提升“即办”事项的比例。我局共45个行政审批事项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持续提升“即办”比例,将9个事项纳入“即办”清单,目前已有44个“即办”事项,“即办”事项的比例达到97.8%以上,当天受理,当天即可办结。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审批“全流程”水平。我局主动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和基金会成立登记等33个事项纳入“全流程”网办,到目前为止我局行政许可事项100%全流程网办,群众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线上提交材料+线上审批+快递收送件”实现快速受理,全面实现“一趟不用跑”。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主动将社会团体成立、社会团体变更、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基金会成立和基金会变更等6个事项中的场所使用权证明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办事群众只需填写信用承诺书,即可进行受理审批,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作出努力。

(二)厘清行政职权范围

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安排,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闽政办〔2018〕76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对福州市民政局权责清单事项进行调整公布,调整后权责事项共128项(新增其他行政权力事项3项,分别为“社会团体换届备案”、“社会组织党建情况备案”、“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另一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慈善信托备案”新增子项1项,为“慈善信托重新备案”),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27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监督检查11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公共服务11项、其他权责事项37项。根据“五级十五同”工作安排,重新调整发布福州市民政局证明事项清单96项。

(三)推进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落实“双随机”方案我局于年初制定印发了《福州市民政局202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外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形成领导重视,相关业务处室配合,执法人员参与的良好格局。目前,我局共有3个“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分别是对市级基金会的监督检查、对市级社会团体的监督检查、对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今年,我局按照随机抽查不低于全部检查对象5%的比例,从民政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库(共有781家民政监管市场主体)中随机抽取40家社会组织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并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2名执法人员参与执法检查,抽取过程,邀请局机关纪委、效能办、人事处全程监督。为进一步将该项工作做好,我局在正式抽查前,按照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为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记录仪,对执法检查工作施行全程录音录像,依法保障被检查对象的合法权益。通过局网站或上级部门政务网站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将未完成整改的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对属于其他职权部门工作职能的,依法将有关线索和材料予以转送,形成联合监管的合力二是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为加强养老机构行业管理,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我局联合市房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支队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的通知》(榕民〔2021170号),对全市160多家养老机构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三是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普及运用。指导推动全市民政系统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探索数字化监管新模式,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均按时完成监管事项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工作,并开展监管行为数据和信息录入工作,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进一步拓展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渠道,将行政执法过程晒在阳光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紧跟时代步伐,有序推进民政领域地方立法工作

根据市人大工作部署安排,经广泛征求意见,我局起草了《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于2021年8月27日经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0月22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强化审核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为进一步精简公务,切实提高我局公文质量,根据《福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从三个方面把好文件质量关:一是切实提高办文质量。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论证,提出既符合客观实际又切实可行的创新举措,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要求各业务处室起草、印发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向社会、有关单位、有关专家学者广泛征求意见,经局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提交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正式印发公布后报市司法局进行备案审查,2021年共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安排,配合市司法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公布

、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部署安排,在日常执法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逐步实现了行政执法方式向流程化、清单化、电子化的转变;二是充实行政执法力量。我局目前共有18人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另有5人考试合格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三是添置执法设施设备。安排专项经费,新购置手持执法记录仪5部、录音笔2只、照相机1台、录像机1台、便携式打印机1台,新设谈话室1间,行政执法硬件条件得到逐步升级,执法保障措施更加有力;四是加快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发挥局公职律师和兼职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中的辅助支持作用,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合规。

六、狠抓宣传教育,营造民政法治良好氛围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主体。制定印发了《2021年福州市民政局普法工作要点》,编制发布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对象,细化普法内容和时间节点,将责任主体具体落实到处室。将普法宣传工作列入《福州市民政局2021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予以稳步推进,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保障力度二是进一步巩固已有普法阵地,拓展宣传渠道建设严格按照“法律六进”的工作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走进社区、村居开展送法进社区主题志愿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宣传《宪法》、宣传《民法典》,大力普及民政法规政策。组织局系统各单位前往鼓楼区五凤街道天元社区、仓山区临江街道菖蒲社区宣讲《宪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印发《2021年福州市民政局“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联合鼓楼区洪山镇金牛山社区深入社区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宣传活动,在社区公园、长廊、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投放民政领域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打造全方位普法宣传渠道,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使《民法典》精髓深入人心。5月20日,在我市各地婚姻登记窗口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向领证新人倡议“婚事简办”,强调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按照福州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安排,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广泛宣传2021年清明节期间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群体性祭扫服务、实行限制性祭扫的规定,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宣传,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网上祭祀,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在局门户网站开辟普法宣传专栏,制作发布了《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图解网页材料6份,发布普法宣传视频2个。开展全国“安全日”普法宣传活动,印制平安建设宣传小册、宣传袋等宣传品约4000多份,发放宣传品约3000份,发布了200余次通知宣传(短信、微信、LED全天滚动播放),向局属单位分发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汇编200余册。积极参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福州新闻广播主办的“我执法,我普法”全媒体现场直播活动,并于7月15日录制播出主题为“加强执法监管,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的视频直播节目,普及社会组织规范化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更直观的方式带领观众了解社会组织,一同参与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年共向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供稿“谁执法,谁普法”案例5篇,刊登4篇,以案例形式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志愿者服务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开展以案释法,借助新闻传播渠道广泛宣传有关民政业务法规政策是营造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中心组专题学法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培训班、社会救助工作培训班等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民政干部为民服务的工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借助网络学习平台,形成领导干部线上学法新常态,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参加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专题培训班,发动领导干部职工关注“中国普法”和“法治福州”等普法微信公众号,参加《民法典》网络知识问答,开辟党员干部学法教育新阵地。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民政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在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上还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充实。2022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安排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扎实的工作作风,继续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寻求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有效途径,确保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扎实推进。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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