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全局规划
我局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制定印发《福州市民政局2021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分阶段稳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局务会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具体推进措施,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痛难点问题,实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终有评比总结,经费有保障,努力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2021年,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014件,即办件959件,当日办结率96.67%,其中指导办事群众网上申报618件,网上申报率达60.95%,窗口咨询839次,群众好评率100%。试点“智能审批”服务。以审批提速服务社会组织复工复产,为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主动将“社会团体印章银行账户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银行账户备案”和“基金会印章银行账户备案”等3个事项纳入智能“秒批”服务范围,通过智能化审批,实现“窗口零受理、审查零人工、领证零上门”目标。群众办事从人工受理到机器受理,从“承诺办”、“即办”,进入“秒办时代”。持续提升“即办”事项的比例。我局共45个行政审批事项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持续提升“即办”比例,将9个事项纳入“即办”清单,目前已有44个“即办”事项,“即办”事项的比例达到97.8%以上,当天受理,当天即可办结。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审批“全流程”水平。我局主动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和基金会成立登记等33个事项纳入“全流程”网办,到目前为止我局行政许可事项100%全流程网办,群众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线上提交材料+线上审批+快递收送件”实现快速受理,全面实现“一趟不用跑”。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主动将社会团体成立、社会团体变更、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基金会成立和基金会变更等6个事项中的场所使用权证明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办事群众只需填写信用承诺书,即可进行受理审批,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作出努力。
(二)厘清行政职权范围
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安排,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闽政办〔2018〕76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对福州市民政局权责清单事项进行调整公布,调整后权责事项共128项(新增其他行政权力事项3项,分别为“社会团体换届备案”、“社会组织党建情况备案”、“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另一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慈善信托备案”新增子项1项,为“慈善信托重新备案”),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27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监督检查11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公共服务11项、其他权责事项37项。根据“五级十五同”工作安排,重新调整发布福州市民政局证明事项清单96项。
(三)推进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落实“双随机”方案。我局于年初制定印发了《福州市民政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外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形成领导重视,相关业务处室配合,执法人员参与的良好格局。目前,我局共有3个“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分别是对市级基金会的监督检查、对市级社会团体的监督检查、对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今年,我局按照随机抽查不低于全部检查对象5%的比例,从民政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库(共有781家民政监管市场主体)中随机抽取40家社会组织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并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2名执法人员参与执法检查,抽取过程,邀请局机关纪委、效能办、人事处全程监督。为进一步将该项工作做好,我局在正式抽查前,按照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为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记录仪,对执法检查工作施行全程录音录像,依法保障被检查对象的合法权益。通过局网站或上级部门政务网站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及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将未完成整改的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对属于其他职权部门工作职能的,依法将有关线索和材料予以转送,形成联合监管的合力。二是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为加强养老机构行业管理,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我局联合市房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支队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的通知》(榕民〔2021〕170号),对全市160多家养老机构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三是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普及运用。指导推动全市民政系统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探索数字化监管新模式,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均按时完成监管事项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工作,并开展监管行为数据和信息录入工作,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进一步拓展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渠道,将行政执法过程晒在阳光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紧跟时代步伐,有序推进民政领域地方立法工作
根据市人大工作部署安排,经广泛征求意见,我局起草了《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于2021年8月27日经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0月22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强化审核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为进一步精简公务,切实提高我局公文质量,根据《福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从三个方面把好文件质量关:一是切实提高办文质量。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论证,提出既符合客观实际又切实可行的创新举措,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要求各业务处室起草、印发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向社会、有关单位、有关专家学者广泛征求意见,经局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提交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正式印发公布后报市司法局进行备案审查,2021年共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安排,配合市司法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公布。
五、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部署安排,在日常执法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逐步实现了行政执法方式向流程化、清单化、电子化的转变;二是充实行政执法力量。我局目前共有18人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另有5人考试合格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三是添置执法设施设备。安排专项经费,新购置手持执法记录仪5部、录音笔2只、照相机1台、录像机1台、便携式打印机1台,新设谈话室1间,行政执法硬件条件得到逐步升级,执法保障措施更加有力;四是加快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发挥局公职律师和兼职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中的辅助支持作用,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合规。
六、狠抓宣传教育,营造民政法治良好氛围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主体。制定印发了《2021年福州市民政局普法工作要点》,编制发布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对象,细化普法内容和时间节点,将责任主体具体落实到处室。将普法宣传工作列入《福州市民政局2021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予以稳步推进,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保障力度;二是进一步巩固已有普法阵地,拓展宣传渠道建设。严格按照“法律六进”的工作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走进社区、村居开展送法进社区主题志愿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宣传《宪法》、宣传《民法典》,大力普及民政法规政策。组织局系统各单位前往鼓楼区五凤街道天元社区、仓山区临江街道菖蒲社区宣讲《宪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印发《2021年福州市民政局“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联合鼓楼区洪山镇金牛山社区深入社区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宣传活动,在社区公园、长廊、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投放民政领域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打造全方位普法宣传渠道,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使《民法典》精髓深入人心。5月20日,在我市各地婚姻登记窗口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向领证新人倡议“婚事简办”,强调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按照福州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安排,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广泛宣传2021年清明节期间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群体性祭扫服务、实行限制性祭扫的规定,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宣传,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网上祭祀,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在局门户网站开辟普法宣传专栏,制作发布了《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图解网页材料6份,发布普法宣传视频2个。开展全国“安全日”普法宣传活动,印制平安建设宣传小册、宣传袋等宣传品约4000多份,发放宣传品约3000份,发布了200余次通知宣传(短信、微信、LED全天滚动播放),向局属单位分发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汇编200余册。积极参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福州新闻广播主办的“我执法,我普法”全媒体现场直播活动,并于7月15日录制播出主题为“加强执法监管,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的视频直播节目,普及社会组织规范化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更直观的方式带领观众了解社会组织,一同参与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年共向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供稿“谁执法,谁普法”案例5篇,刊登4篇,以案例形式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志愿者服务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开展以案释法,借助新闻传播渠道广泛宣传有关民政业务法规政策;三是营造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中心组专题学法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培训班、社会救助工作培训班等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民政干部为民服务的工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借助网络学习平台,形成领导干部线上学法新常态,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参加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专题培训班,发动领导干部职工关注“中国普法”和“法治福州”等普法微信公众号,参加《民法典》网络知识问答,开辟党员干部学法教育新阵地。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民政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在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上还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充实。2022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安排,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扎实的工作作风,继续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寻求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有效途径,确保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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