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17 16:26

  2022年,我局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全局规划 

  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分阶段稳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局务会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具体推进措施,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痛难点问题,实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终有评比总结,经费有保障,努力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2022年,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153件,都为即办件,当日办结率100%,窗口咨询491次,群众好评率100%。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动态更新“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事项标准及具体办事实施要素标准,做到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主动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补办”等4个事项纳入智能“秒批”服务范围,通过智能化审批,实现“窗口零受理、审查零人工、领证零上门”目标。群众办事从人工受理到机器受理,从“承诺办”、“即办”,进入“秒办时代”。持续提升“即办”事项的比例,我局现有32个行政审批事项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都已纳入“即办”清单,“即办”事项的比例达到100%,当天受理,当天即可办结。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审批“全流程”水平,行政许可事项“一趟不用跑”占比100%,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100%,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100%。群众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线上提交材料+线上审批+快递收送件”实现快速受理,全面实现“一趟不用跑”。发布“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变更登记事项与修改章程核准事项打包办,缩减办事材料,减少群众跑趟次数。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6个事项中的场所使用权证明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办事群众只需填写信用承诺书,即可进行受理审批,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作出努力。今年共办理7件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件,其中“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事项5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件。 

  (三)推进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落实“双随机”方案。我局于年初制定印发了《福州市民政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外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形成领导重视,相关业务处室配合,执法人员参与的良好格局。目前,我局共有3个“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分别是对市级基金会的监督检查、对市级社会团体的监督检查、对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今年,我局按照随机抽查不低于全部检查对象5%的比例,从民政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库(共有773家民政监管市场主体)中随机抽取45家社会组织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并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0名执法人员参与执法检查,抽取过程,邀请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为进一步将该项工作做好,我局在正式抽查前,按照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为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记录仪,对执法检查工作施行全程录音录像,依法保障被检查对象的合法权益。通过局网站、信用福州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及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将未完成整改的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对属于其他职权部门工作职能的,依法将有关线索和材料予以转送,形成联合监管的合力。二是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为加强养老机构行业监管,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养老〔2022〕56号)和《2022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榕联合监管办〔2022〕1号)精神,我局于6月10日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的通知》(榕民〔2022〕109号)。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养老机构所在县(市)区民政、市场监管、卫健、消防救援、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实施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8次,制定跨部门检查实施方案13个,跨部门抽查企业98家,检查结果公示6个,检查中发现83个问题,均已责令整改。形成了民政部门牵头,其他参与联合检查部门配合的常态化联合抽查机制。三是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普及运用。指导推动全市民政系统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探索数字化监管新模式,按时完成监管事项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工作,并开展监管行为数据和信息录入工作。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进一步拓展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渠道,将行政执法过程晒在阳光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审核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为进一步精简公务,切实提高我局公文质量,根据《福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从三个方面把好文件质量关:一是切实提高办文质量。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论证,提出既符合客观实际又切实可行的创新举措,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要求各业务处室起草、印发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向社会、有关单位、有关专家学者广泛征求意见,经局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办公室合法性审核后,按程序提交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正式印发公布后报市司法局进行备案审查,2022年共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部署安排,在日常执法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逐步实现了行政执法方式向流程化、清单化、电子化的转变;二是充实行政执法力量。我局今年新增5人取得行政执法证,全局共22人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三是配齐执法设施设备。目前我局共有手持执法记录仪5部、录音笔2只、照相机1台、录像机1台、便携式打印机1台,谈话室1间,行政执法硬件条件得到逐步升级,执法保障措施更加有力;四是加快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发挥局公职律师和兼职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中的辅助支持作用,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合规。 

  五、狠抓宣传教育,营造民政法治良好氛围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主体。编制发布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对象,细化普法内容和时间节点,将责任主体具体落实到处室。将普法宣传工作列入福州市民政局2022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予以稳步推进,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保障力度;二是进一步巩固已有普法阵地,拓展宣传渠道建设。严格按照“法律六进”的工作要求,组织系统各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走进社区、村居开展送法进社区主题志愿活动,5月18日,组织局党员干部前往闽清县云龙乡际下村宣讲《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乡村振兴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婚姻登记窗口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印制《民法典》知识问答、图说民法典、离婚办理流程等宣传材料,联合共建洋头口社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宣传活动,在社区公园、长廊、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投放民政领域宣传公益广告。在局门户网站开辟普法宣传专栏,发布宣传《民法典》、全国“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9月,我局联合省民政厅等部门,在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河南社区举行第七个“中华慈善日”暨“福建慈善宣传周”活动,宣传《慈善法》和《福建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等,让慈善宣传活动深入社区、走近群众。三是积极参与联合普法,强化普法效果。积极参与“我执法,我普法”全媒体现场直播活动,通过“加强养老机构监督 让老年群体放心”的视频直播节目,普及《养老机构管理办法》。5月21日,福州市涉外婚姻登记中心做客福州新闻广播《党风政风热线》普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知识。全年共向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供稿“谁执法,谁普法”案例4篇,以案例形式从婚姻登记、社会组织年检、慈善组织管理等方面开展以案释法。四是大力推动党员干部学法教育。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中心组专题学法活动,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12月9日,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参加《宪法》、《行政处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由局法律顾问曾鸿鸣主讲,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强化全体干部职工依法依规执法理念。组织发动领导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统一学法培训和考试。 

  六、2023年工作安排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22年民政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在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上还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充实。2023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安排,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扎实的工作作风,继续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寻求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有效途径,确保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扎实推进。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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