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10 09:22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全局规划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分阶段稳步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坚持任务分解,强化部署落实。局务会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具体推进措施,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痛难点问题制定民政局2023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实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经费有保障,努力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依法履行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2023年,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285件,都为即办件,当日办结率100%,窗口咨询162次,群众好评率100%。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动态更新“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事项标准及具体办事实施要素标准。主动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补办”等4个事项纳入智能“秒批”服务范围。持续提升“即办”事项的比例,我局现有34个行政审批事项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都已纳入“即办”清单,“即办”事项的比例达到100%,当天受理,当天即可办结。全面提升审批“全流程”水平,行政许可事项“一趟不用跑”占比100%,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100%,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100%。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4个事项中的场所使用权证明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办事群众只需填写信用承诺书,即可进行受理审批,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今年共办理6件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件。 

  )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一是落实“双随机”方案于年初制定印发了《福州市民政局2023“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外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形成领导重视,相关业务处室配合,执法人员参与的良好格局。目前,全局共有3个“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按照随机抽查不低于全部检查对象5%的比例,从民政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48家社会组织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并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参与执法检查,抽取过程全程监督。通过信用福州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将未完成整改的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对属于其他职权部门工作职能的,依法将有关线索和材料予以转送,形成联合监管合。二是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普及运用。指导推动全市民政系统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按时完成监管事项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工作,开展监管行为数据和信息录入工作。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进一步拓展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渠道,将行政执法过程晒在阳光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审核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一)切实提高办文质量。根据《福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压实办文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公文处理,做到起草文件前深入调研论证,强化文件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把好质量关。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要求各业务处室起草、印发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向社会、有关单位、有关专家学者广泛征求意见,经局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提交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正式印发公布后报市司法局进行备案审查,2023年共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3 

  (三)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安排,配合市司法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公布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部署安排,在日常执法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我局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06份,依法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106份。建立民政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领导小组,按时完成政务外网接入和终端配置、执法平台注册、电子印章和数字证书申领、执法事项认领及非税配置等任务,扎实推进一体化执法平台建设。 

  )强化行政执法力量,配齐执法设施设备。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办案水平,目前全局共22人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2023年我局新购入移动执法终端3台,现有手持执法记录仪5部、移动执法终端3台、录音笔2只、照相机1台、录像机1台、便携式打印机1台,谈话室1间,行政执法硬件条件得到逐步升级,执法保障措施更加有力。 

  五、狠抓宣传教育,营造民政法治良好氛围 

  (一)强化普法责任制建设,确保普法保障力度。将普法宣传工作列入福州市民政局2023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发布2023“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官网进行公示,明确普法对象,细化普法内容和时间节点,将责任主体具体落实到处室,确保普法工作序时推进。 

  (二)强化系统内普法,推动党员干部学法教育。邀请局法律顾问、市委党校讲师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民法典与现代社会治理》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强化全体干部职工依法依规执法理念。严格按照“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的原则,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福州市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对国家重要法律、重要法条内容的学习教育。 

  (三)强化社会面普法,拓展宣传渠道建设。一是深入社区乡村普法。严格按照“法律六进”的工作要求,印制《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宣传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问答、图说民法典、离婚办理流程等宣传材料,组织局党员干部前往闽清县云龙乡际下村、苍霞街道、菖蒲社区、福德社区、金牛山社区、万科社区、新成社区等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LED全天滚动等平台渠道多渠道普法。在局门户网站开辟普法宣传专栏,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布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做到在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二是积极参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福州新闻广播主办的“我执法,我普法”全媒体现场直播活动。11月3日制作“强化执法监督 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视频直播节目,普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全年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刊登“谁执法,谁普法”案例4篇,以案例形式从社会救助、收养、村委会选举、养老机构举办等方面开展以案释法,借助新闻传播渠道广泛宣传有关民政业务法规政策。 

  六、2024年工作安排 

  2023年,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在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上还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充实。2024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全市统一工作部署安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扎实的工作作风,继续深入推进民政法治政府建设。 

  (一)立足民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民生领域,聚焦兜牢兜准民生底线,强化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论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等制度,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合法决策。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可能涉及到的领域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并形成风险评估结论,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及化解措施建议,为后续风险处理做好准备。   

  (三)强化依法行政执行力。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措施,逐步提高民政行政执法的公开度、透明度和准确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依法持证执法,逐步提高民政干部行政执法证件持有率。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制度,对违反程序执法,或者错误执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准确界定各级民政权责界线,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清单事项,逐步细化权力运行流程。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五)夯实民政普法宣传工作基础。一是抓好重点内容宣传。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中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将贯彻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全年普法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升宣传效果。借助“清明节”“情人节”“重阳节”“中华慈善日”等重要节日开展殡葬、婚姻、养老、慈善等民政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主动为群众提供了解民政工作的窗口,提高民众尊法守法的意识。二是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法律六进”,深入基层民政服务对象,开拓普法宣传阵地,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六)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加大行政应诉等案件办理工作保障力度,建立和完善答复、答辩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和解、调解、纠错整改机制,促进民政部门和相对人相互信任和理解,积极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扎实的工作作风,继续深入推进民政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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