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行〔2019〕15号)要求,我局拟从2019年1月起至9月,对全市范围内的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
据有关资料显示,自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以来,各地民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要求,清理了一大批不规范地名。但在一些地区仍存在少数“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社会影响恶劣、各方反映集中。如不及时加以整治,将损害民族文化,妨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活动。因此,这次清理整治的重点将放在城镇新建居民区、大型建筑物中的“洋”地名;同时,对标注不规范地名的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牌也将进行更换;对涉及不规范地名信息的居民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地名地址信息将予以变更;对房地产广告、户外标牌标识、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将进行清理,达到净化全市地名环境,延续福州地名文脉,切实发挥地名在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作用。
根据方案,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召开专项联席会议,开展不规范地名摸排工作,形成摸排清单。现将该清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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