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精神,结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 福州市审改办关于印发福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市场监管企管〔2018〕54号)要求,制定《福州市民政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35/T1792-2018),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专此通知
福州市民政局
2019年3月19日
福州市民政局2019年“双随机、一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管局 福州市审改办关于印发福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市场监管企管〔2018〕54号)和《福州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的要求,特制定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抽查时间
一年两次。第一次在7月底前完成,第二次在12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相关业务处室确定。
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库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增加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
二、抽查事项
随机抽查事项见附件一《福州市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多部门监管事项见附件二《福州市民政局牵头多部门监管事项清单》
三、抽查对象
随机抽查对象的总量不低于对应事项被检查对象的5%。被检查对象见附件三《福州市民政局检查对象名录库》。具体被抽查对象,由相应业务处室按照清单要求随机抽取。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
对市级基金会、市级社会团体、市级民办非企业的“双随机”抽查工作,由社会组织管理处牵头审批处完成。执法人员从附件三《福州市民政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对经营性公墓的抽查工作,由社会事务处牵头市殡葬管理处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业务处室完成。市民政局执法人员从附件三《福州市民政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由两家单位从各自执法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
五、抽查方式
通过摇号的方式从相应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邀请局机关纪委、效能办、人事处到现场监督,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抽取全过程,同时将抽查过程形成书面文字资料,保存归档。
六、抽查结果公示
由具体实施“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在每次随机抽查活动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信息在福州市民政局网站和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上公示。
七、其他要求
各相关业务处室及局属单位等责任单位,应当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台账,将随机抽查事项名称、被检查对象名称、执法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录入台账,并由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单位盖章确认。
附件:1.福州市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福州市民政局牵头多部门监管事项清单
3.福州市民政局检查对象名录库
4.福州市民政局执法人员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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