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殡仪馆调整部分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时间:2019-02-03 11:20

  经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批准,福州市殡仪馆于2019年2月1日起对部分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为:1、接尸费,13周岁以上的逝者调整为240元/具, 13周岁以下的逝者及骨骸调整为120元/具;2、火化费,13周岁以上的逝者调整为480元/具, 13周岁以下的逝者及骨骸调整为380元/具。 

  在价格调整过程中,市殡仪馆结合我市广大市民的办丧需求,坚持基本殡葬的公益属性,尽最大可能让利于民,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制定了新的收费标准。对于全市城市低保、重点优抚等六类特困对象我馆相应的费用减免政策仍然保持不变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后,市殡仪馆将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对价格的监督作用,继续杜绝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乱收费、强制服务收费欺诈消费等情况的发生,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市殡仪馆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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