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批准,福州市殡仪馆于2019年2月1日起对部分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为:1、接尸费,13周岁以上的逝者调整为240元/具, 13周岁以下的逝者及骨骸调整为120元/具;2、火化费,13周岁以上的逝者调整为480元/具, 13周岁以下的逝者及骨骸调整为380元/具。
在价格调整过程中,市殡仪馆结合我市广大市民的办丧需求,坚持基本殡葬的公益属性,尽最大可能让利于民,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制定了新的收费标准。对于全市城市低保、重点优抚等六类特困对象,我馆相应的费用减免政策仍然保持不变。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后,市殡仪馆将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对价格的监督作用,继续杜绝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乱收费、强制服务收费,欺诈消费等情况的发生,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市殡仪馆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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