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接受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自收到本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拟作出撤销登记处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 福州逸仙业余外语学校
2. 福州中健职业培训学校
3. 福州中山业余学校
4. 福州宏侨英语培训学校
5. 福州庆文阶梯快乐英语培训学校
6. 福州业余美术学校
7. 福州天心执业考试辅导中心
8. 福州快乐儿童培训学校
9. 福州育新培训学校
10. 福州舞韵业余艺术学校
11. 福州博一外国语培训学校
12. 福州思达英语培训学校
13. 福州海威培训学校
14. 福州闽清金榜助学培训中心
15. 福州莱音言语培训学校
16. 福州向日葵早期教育培训中心
17. 福州启明星培训中心
18. 福州自然门武术培训学校
19. 福州多多乐培训中心
20. 福州名侨外语培训学校
21. 福州旭日培训学校
22. 福州拓普外国语培训学校
23. 福州麦迪克医学英语培训中心
24. 福州北雅英语培训中心
25. 福州飞洋外语培训学校
26. 福州东方金子塔儿童潜能培训学校
27. 福州步步高英语电脑培训学校
28. 福州小桔灯少儿才艺培训学校
29. 福州求实青少年培训中心
30. 福建闽教辅导培训中心
31. 福州精成文教培训中心
32. 福州方正培训学校
33. 福州西弘外语培训中心
34. 福州原点培训学校
35. 福州华东艺术培训学校
36. 福州智慧之光培训学校
37. 福州幼芽培训学校
38. 福州宏远培训中心
39. 福州华尔培训学校
40. 福州新东南培训学校
41. 福州清博培训学校
42. 福州市华罗庚数学培训学校
43. 福州豆豆培训中心
44. 福州金时代培训中心
45. 福州东南中国画研究院
46. 福州市振华环保美术馆
47. 福州市金色爱心乐团
48. 福州市正东方书院
本机关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12层;联系电话:0591-87818163。
特此公告。
福州市民政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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