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关于“潮起公馆”1处 住宅区命名的公告
时间:2024-08-14 10:10
“潮起公馆”1处住宅区的命名已经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在地名标志、交通标志、广告牌匾、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法律文书、身份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辞书、教材教辅、地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必须使用上述标准地名。对违反地名管理法规,未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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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
罗马字母拼写 |
所属政区 |
位置描述 |
批准机关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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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起公馆 |
Cháoqǐ Gōngguǎn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
东至晋安河,西至福建省机械科学研究院,南至海潮东路,北至东光花园。 |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7.24 |
福州市民政局
2024年8月7日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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