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巡察三组进驻福州市民政局 开展巡察‘回头看’”的公告
时间:2025-04-16 17:3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察三组自2025年4月16日起进驻福州市民政局,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为期30天左右的巡察“回头看”。本次巡察的主要对象是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必要时可延伸至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巡察的主要内容是重点监督检查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市委巡察三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均含已退休、已调离、非中共党员)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下沉调研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591-87530339,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A043号邮政信箱,同时在东部办公区8号楼一层入口处右侧设置意见箱。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福建巡视巡察‘码上巡’”小程序反映问题。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5年5月17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三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均含已退休、已调离、非中共党员)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福州市民政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三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3533673,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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