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启明高级中学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6-10-27 09:46

榕民审〔2026〕27号

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福州市启明高级中学: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福州市启明高级中学注销登记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注销。

福州市启明高级中学 (业务主管单位:福州市教育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100MJB6844488;法定代表人:翁建勇;住所:福州市启明高级中学)注销后,请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将印章交登记管理机关予以销毁,由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注销公告。

福州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22日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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