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关于公开征集经颅磁刺激仪采购技术参数的公告
时间:2024-05-28 16: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医疗设备采购工作,我院拟采购经颅磁刺激仪1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经颅磁刺激仪技术参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经颅磁刺激仪采购项目

采购容:经颅磁刺激仪

采购数量:1台

主要功能:用于人体中枢神经刺激和外周神经刺激。

  标:满足临床需求,提高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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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参数材料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报名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厂家(或代理)证照及授权书。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2.参与医疗设备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3.提供医疗规格、技术、配置、产品彩页、厂家售后、同档次产品的参数对比表、近三年的采购中标价格,生产厂家是否为中小微企业等。

4.医疗设备所需的全部耗材、试剂及易耗品价格,必须提供耗材或者试剂的相关资料(耗材注册证、耗材价格,及是否为开放耗材、是否为专机专用耗材,试剂为可收费耗材(收费价格及收费编码、是否列入医保范围);如无耗材、试剂或易耗品请注明。价格依据为福建省阳光平台价格或福建省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已供货价格发票复印件等。

5.医疗设备主要功能或目标:医疗诊断、检测、治疗等能力的提升。

6.医疗设备需满足的要求:满足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标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产品通过3C认证;如采购标的属于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应当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7.纸质版1式1份,并加盖公章,以电子U盘形式提交文件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文档。(文件密封提交,密封文件袋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投递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投递时间

 

三、参数征集时间及递交地点

1、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5日止,

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2、递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渡李厝山路66号设备科(可采用邮寄方式)。
  3、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591-63382377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活动仅为征集经颅磁刺激仪采购技术参数参考使用,非资格预审
   2、投递人所递交的所有资料不予退还。投递人应知晓所递交的资料不一定会被征集单位参考。无论征集单位是否参考所征集的技术参数,投递人应保证所递交的技术参数或其他资料具有真实性,不具备倾向性、排他性,且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对所有自愿递交参数征集资料的投递人,征集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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