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州市殡仪馆骨灰盒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时间:2024-09-25 15:01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殡仪馆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1]FJGC[GK]2024009、2024年福州市殡仪馆骨灰盒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福州市殡仪馆骨灰盒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GC[GK]2024009

项目名称:2024年福州市殡仪馆骨灰盒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包1(陶瓷骨灰盒):

采购包预算金额:3,591,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91,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5,91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400200-殡仪设备及用品

陶瓷骨灰盒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3,591,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为壹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约定时间为准,供货金额达到预算价或供货总量达到合同包总量,合同结束。每批次产品在采购人下达订单通知后一周内现场交付。

采购包2(木质骨灰盒):

采购包预算金额:359,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9,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59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400200-殡仪设备及用品

木质骨灰盒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359,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为壹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约定时间为准,供货金额达到预算价或供货总量达到合同包总量,合同结束。每批次产品在采购人下达订单通知后一周内现场交付。

采购包3(石质骨灰盒):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02400200-殡仪设备及用品

石质骨灰盒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为壹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约定时间为准,供货金额达到预算价或供货总量达到合同包总量,合同结束。每批次产品在采购人下达订单通知后一周内现场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应对应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5)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关于“10.9投标保证金” 第(2)、(3)点的要求。。

采购包2:

(1)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应对应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5)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关于“10.9投标保证金” 第(2)、(3)点的要求。。

采购包3:

(1)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应对应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5)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关于“10.9投标保证金” 第(2)、(3)点的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9-24 至 2024-09-3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CGXM-2024-350101-01882[2024]02957。 2、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汉铭、林水芳、应俊/0591-83393310)、负责人(唐丽玉、陈云、游莲钦、李水清/0591-8339330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殡仪馆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湖边1号

联系方式:136150522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83393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汉铭

电话:8339330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924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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