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计划开展福州市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福蕾行动计划”项目期间评估督导服务,现诚邀贵单位对此项工作进行报价。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福州市“福蕾行动计划”项目期间评估督导服务;
2.项目需求:对28-30个福州市“福蕾行动计划”项目进行期间评估督导服务工作。
二、服务目标
1、根据市民政局确定的项目要求开展督导服务;
2、开展实地走访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3、定期开展线上线下督导服务,线下督导服务不少于2次,并制定相关督导课程表,保障项目实施的总体质量和效率;
4、定期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培训交流,线下培训不少于2次,提升项目承接机构的整体服务能力;
5、开展不少于2场的项目参访活动,提升项目的规范化和专业水平;
6、开展优秀案例征集工作,通过案例评选的方式进行项目总结提炼,形成经验做法,将所有案例中择优10个编制成一套福州“福蕾行动计划”优秀案例汇编,并积极宣传收集到的案例。
7、督导服务期间,每季度不少于1次向福州市民政局报告期间评估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督导服务结束后,向福州市民政局出具督导服务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督导工作总体情况、督导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及项目发展建议。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材料:应包含有效的贵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附上“福蕾行动计划”项目评估督导服务初步方案,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报价方式及上限:按照附件2《报价单》的格式填写报价;
3.报价时间:请于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17:00前将报价材料密封送至我单位(联系人:许倩倩,联系方式:83262075,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东部办公区8号楼福州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
三、报价单位具体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治理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有已经开展社会服务项目评估督导的服务经验,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
4.报价单位不属于“福蕾行动计划”项目的承接机构。
附件:1.报价单
福州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1
报价单
1.项目名称:福州市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福蕾行动计划”项目督导服务
2.本公司(单位)对督导服务业务内容熟悉,并给出报价总价格为: (大写) (¥ )。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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