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榕CJ招字2025第01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机房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软件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中信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318号2号楼8层
中标(成交)金额:1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中信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机房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软件运维服务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年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吴昱炜 专家:林冬良、王银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采用一口价340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先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户名:福州成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杨桥路支行,账号:117200100100047372 (领取通知书:1、携带委托书)。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4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价格符合性评审:福州施密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按无效投标处理,无效原因:投标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无效依据: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他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2.成交人可至我司招标代理部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①携带委托书(格式自拟)),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854691502@qq.com。
3.未成交人可至我司领取未成交人的评审结果的告知函,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854691502@qq.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湖路330号
联系方式:李凌晖 0591-83611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成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11层
联系方式:朱小龙、0591-83200786、13799449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龙
电 话:0591-83200786、13799449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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