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空调及日常电器维修维护服务
二、内容及需求
1.各维修项目由承揽商包工包料进行,承揽商要保证质量,所换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承揽商维修的所有电器质保三个月,三个月内如同一电器同一问题未排除故障,承揽商须无条件进行零配件更换、维修,如确因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则按正常维修程序处理;质保期过后,按正常维修进行处理;
3.承揽商在维修过程中更换下的零配件应主动交于院方,由院方自行处理;
4.具体费用按照实际工程项目季结;
5.承揽商在施工过程中须注意安全,做好相关防护措施,院方不负责承揽商在施工中的安全,如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承揽商负责;
6.因院区场所特殊,如遇紧急维修,乙方要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三、采购要求
根据我院提供的《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空调和日常电器维修维护市场调研表》填写信息;
四、提交材料
1、供应商应提供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营业执照企查查的核验证明。
2、供应商提供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的需提供委托书。
3、供应商提交《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空调和日常电器维修维护市场调研表》。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需加盖公章。提供的材料封面应注明联系人和电话等信息。
五、应询方式
1. 递交方式:①现场递交;②快递邮寄。
2. 递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湖路330号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总务科。
3.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下午17:30。
六、其他事项
1.我院将依据此次市场调研的价格,取均价作为最高限价,再另行发布比价公告;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女士,0591-83611351。
特此公告,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前来参与市场调研。
附件: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空调和家用电器维修维护市场调研表
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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