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时间:2026-09-23 17:32

合同编号:[350101]XLXGC[CS]2026001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甲方: 福州市民政局

住所地: 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12层

联系人: 周袁

联系电话:0591-83250774

传真:

电子邮箱:fzdmb@163.com


乙方: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 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1号

联系人:郑光裕

联系电话:15806065325

传真:

电子邮箱:812949905@qq.com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01]XLXGC[CS]2026001的 福州市行政区划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4其他文件或材料:

/

二、合同标的

总金额(元):¥ 1,900,000.00

品目编码

C13010000

品目名称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采购标的

福州市行政区划研究

服务时间(单位)

成果编制期限为7个月(自双方签订合同起算),乙方须无偿配合直至市政府正式批复。

服务范围

福州市行政区划研究

服务要求

福州市行政区划研究

服务标准

福州市行政区划研究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1,900,000.00)

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

3.1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壹佰玖拾万元)。

其他方式。

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

规划文本、专题研究报告汇编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调研差旅费、专家评审费(含专家食宿等全部费用)、会务费(含会议室及评审场地使用费等)、提交给甲方的成果资料费、出版费(提交40份纸质版最终成果)、采购代理服务费等。

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

4.1项目名称: 福州市行政区划研究

4.2服务范围:福州市域行政辖区陆域范围(不含平潭县),包括福州市辖6区5县1市,覆盖现有174个乡镇(街道)级行政单位,陆域总面积约11911平方公里。

4.3服务地点:福州市

4.4服务完成时间:成果编制期限为7个月(自双方签订合同起算),乙方须无偿配合直至市政府正式批复。

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

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

5.2服务内容:

成果内容包括行政区划现状问题分析、规划基础底数摸排、优化评估体系构建、规划目标定位确立、行政区划优化总体原则、建立优化分类指引、县乡两级行政区划优化、功能区与行政区协同、建立保障体系等方面;

技术服务包括分阶段提交初稿、征求意见稿、评审稿,做好现场调研、部门座谈、专家评审、上报审议,按意见无偿迭代修改,提供成果入库、后期技术答疑质保服务;每两周向采购人提交阶段性工作简报,同步报送调研进展、数据台账等。

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1)服务技术保障: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组建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编制团队,编制团队成员应具备项目所涉及的专业领域技能。项目负责人应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服务,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并合理安排项目组成员开展工作,并主持每次的方案汇报工作。

(2)服务人员组成:

详见响应文件

(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

/

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侵权行为进行追责,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

5.4.3其他要求:

/

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

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商务条件”第9点 履约验收方式。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委派周袁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459102158,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

7.3甲方应于2026年10月31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7.6其他

/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乙方委派郑光裕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5806065325,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8.2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福州市政府工作部署、省民政厅及市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等要求开展“福州市行政区划研究”服务;

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

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8.8其他

/

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期次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收款人

支付说明

1

950,000.00

2026-10-31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后,形成工作安排及成果框架,乙方提交等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2

950,000.00

2027-06-20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合格(成果通过市政府审议或批复),提交全套纸质、电子资料移交归档完成后,乙方提交等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十、履约保证金

十一、合同期限

成果编制期限为7个月(自双方签订合同起算),乙方须无偿配合直至市政府审议通过或正式批复;并在项目结束后提供不少于3年的相关免费技术咨询服务(如现场技术指导、方案解答等)。

十二、保密条款

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12.2其他

详见合同附件“项目保密协议书”

十三、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情形

/

13.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20%

(4)其他违约情形

/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其他条款

16.1鉴于本项目属于重大公共决策前期研究,涉及机构建制、管辖边界、群众身份认同、公共服务接续等多重敏感事项,社会关注度高,极易诱发公众讨论、社会稳定风险,乙方须保证资料信息安全。

16.2 为保障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资料信息安全,规范双方资料使用、保管与披露行为,防范信息泄露风险,甲乙双方须另行签署专项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及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

十七、其他约定

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副本/份,/

17.5其他

本合同费用依据中标价签约,无折扣系数。

十八、合同附件

项目保密协议书

十九、合同融资支付约定

19.1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方须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


甲方(采购人): 福州市民政局(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唐林敏

纳税人识别号:11350100003604862J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陈云琴

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0MA349MRA9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支行

账号:423472632583

签订地点:福州市东部办公区8号楼12层

签订时间:2026年09月23日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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