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综合馆采购合同(服务器)
时间:2026-08-14 14:53

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签订。

合同号:ZG-350101-20260730255861

甲方(采购人):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福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乙方(供应商):厦门万翔网络商务有限公司

根据甲方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综合馆以 直接订购 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现依照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及订单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订单货物和订单价格

合计: ¥54900.00 ,大写:伍万肆仟玖佰元整

货物名称 服务器

规格型号

浪潮/INSPUR, 浪潮/INSPUR CS5280H2(海光C86 7380 2.2GHz,220W,32C)/ 服务器, CS5280H2(海光C86 7380 2.2GHz,220W,32C)/, 数量:1;

主要技术参数

浪潮/INSPUR CS5280H2(海光C86 7380 2.2GHz,220W,32C)/ 服务器网口:2

VGA接口数量:2 支持最大处理器数目:2 PCI-E 2.0 x4 插槽数量:0 PCI-E 2.0 x8 插槽数量:0 PCI-E 2.0 x16 插槽数量:0 PCI-E 3.0 x4 插槽数量:0 PCI-E 3.0 x8 插槽数量:0 PCI-E 3.0 x16 插槽数量:2 RAID级别:RAID 0 RAID接口类型:SATA RAID卡缓存:2GB RAID电池\电容:无 端口传输速率:1000Mbps 硬盘规格:3.5 硬盘缓存容量:128 硬盘接口速率:6 网卡接口类型:RJ45 网卡端口数量:1 电源热插拔:支持 电源冗余:支持 HBA传输速率:0 HBA卡端口数量:0 1GB网络端口数量:1 10GB网络端口数量:0 USB2.0接口数量:1 液晶屏:无 风扇冗余:支持 风扇热拔插:支持 支持最大冗余风扇数量:2 电源冗余(主机):支持 电源热插拔(主机):支持 支持最大冗余电源数量:2 软件著作权证书:无 固态硬盘容量(单个):无 机械硬盘容量(单个):4TB 固态硬盘数量:0 机械硬盘数量:1 内存条数:1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4年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22010911453802 内存总容量:32GB 串口数量:1 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编号:无 CPU热设计功耗:220W 机械硬盘配置详情:4T*1 固态硬盘配置详情:无 内存配置详情:32G 显卡/GPU卡配置详情:无 显卡/GPU卡显存总容量:无 CPU安全:无 CPU型号:Hygon C86 7380 内存容量(单条):32GB 硬盘容量:4T 光驱:无 包装清单:导轨,电源线 质保期限:3年 产品结构:2U 硬盘类型:机械硬盘 RAID方式:RAID 0 扩展槽:4 CPU速度/主频:2.2GHz CPU类型:海光 CPU数量:1颗 CPU系列:海光 CPU核数:32核 硬盘数量:1 内存类型:DDR4 产品尺寸:W(宽)482mm x H(高)87mmxD(深)809.6mm 售后服务:3年5*10 固态硬盘总容量:无 机械硬盘总容量:4TB 产品类别:机架式服务器 电源类型:双电源 内存插槽:32个 插槽配置说明:无 硬盘转速:7200 硬盘容量说明:4T 电源电压:2 电源功率(W):800 硬盘接口类型:SATA 产地:山东 机身重量:30KG 操作系统:无

数量

1

单价(元)

¥54900.0000

总价(元)

¥54900.00

是否包含配件

否

是否包含服务

否

2、交货地点、时间

2.1 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湖边村44号

2.2 交货时间:采购款项到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监管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3 收货联系人:洪秀佳13799928596

3、交货方式

3.1 乙方应当确保订单中所载明的货物为原厂原包装,且不低于约定的交付标准并有义务按时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3.2 乙方应当在甲方签收货物后发起验收申请,甲方须及时确认验收,甲方如在收到验收申请(视送达时间为准)后,10个工作日内不确认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双方在验收通过上达成共识。

3.3 甲方如指定由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该指定收货单位(人)的接收、拒收、验收等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

4、付款方式与条件

双方签署本电子合同后,甲方按照订单金额打款到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第三方运营管理机构(福建省数据流通控股有限公司)开设的监管账户,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订单货物明细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如涉及到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资料,甲方可参考本合同第六条规定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及收到乙方开具合同等额有效发票后,经验收确认合格后由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第三方运营管理机构(福建省数据流通控股有限公司)开设的监管账户(按照监管账户支付规定)支付合同款项至乙方账户,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若甲方在货物物流签收10个工作日内不进行验收或验收后不进行确认,且此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同甲方验收通过并同意支付货款。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5.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完全相符,各项技术指标(如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5.2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正品。

5.3 乙方交付的货物如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资料

6.1 乙方应按时完成设备在现场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6.2 乙方应按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

7、验收

7.1 乙方应于发货前通知甲方准备收货,因未通知造成甲方增加的额外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或未按通知时间交货引起的二次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对所交付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

7.3 货物送达后,如何涉及到安装调试内容,甲乙双方应当商定安装及验收时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安装调试,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

7.4 甲方应认真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当在5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

7.5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日历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售后服务

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承担修理、调换的实际费用。

9、知识产权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 乙方还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

11、违约责任

按照网上超市对甲方和乙方的管理办法执行。

12、违约终止合同

在甲方或乙方违反网上超市管理办法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遭受伤害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避免、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4.1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14.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其他约定

15.1 本采购项目的订单、供应商在网上超市的货物资料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生效,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甲方应于合同有效期内及时向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第三方运营管理机构(福建省数据流通控股有限公司)开设的监管账户全额支付订单,若甲方原因未及时全额支付订单而导致合同过期失效,乙方可向网上超市平台发起投诉并撤销合同及订单,失信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过期失效,甲方可向网上超市平台发起投诉并撤销合同及订单,失信责任由乙方承担。

15.3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盖电子公章)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福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湖边村44号

法定代表人:刘松年

委托代理人:洪秀佳

联系电话及手机:0591-83598837

乙方:(盖电子公章)厦门万翔网络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机场北路476号5楼

法定代表人:陈团生

委托代理人:杨志雄

联系电话及手机:18120819912

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6-07-30

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7-07-30

合同生效时间:2026年08月13日

附件:

                                                                                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福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2026年08月13日

来源: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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