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9-2500-2023-0000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3-03-03
  • 标    题: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民〔2023〕49号
  • 发布日期:2023-03-07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榕民〔2023〕49号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23-03-07 09:26
 各县(市)区委文明办高新区党群部,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于今年清明期间(3月15日至4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绿水青山,打造幸福之城”为主题的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部署,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利用清明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改革的有利时机,依托殡葬服务纪念设施,传播推广生命文化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殡葬文化,引导形成文明健康殡葬礼俗,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丰润道德滋养、强大精神力量、良好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正向激励,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充分认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多元安葬需求,积极稳妥推广节地生态葬法。加快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把树葬、海葬、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的生态葬法,纳入奖补范围,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群众有意愿且有条件的地区,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利用重要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祭奠活动,缅怀逝者、教育后人。市民政局将继续举办生态葬公祭和公益骨灰撒海活动,出台骨灰海葬奖补办法,力争将公益骨灰海葬打造成我市的一张特色名片。

(二)强化宣传引导,培育现代殡葬文化

把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与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结合起来,厚植符合节地生态、绿色环保要求的安葬理念,培育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点、群众基础的殡葬行为规范。充分依托现有殡葬设施资源,建设一批生命文化教育基地,打造优秀殡葬文化传承平台。深入开展丧葬习俗改革宣传教育,倡导生前尽孝,逝后文明殡葬、不讲排场、不比阔气的良好风尚;大力提倡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缩小治丧规模,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转变厚葬久丧的传统观念。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带动身边群众和亲属摆脱殡葬活动“功利”思维,回归情感追求,摒弃吹吹打打、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大操大办等丧葬陋习,自觉抵制封建迷信行为。

(三)巩固整治成果,严防墓地整治回潮

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杜绝擅自新建坟墓、翻新旧墓等现象的发生。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通过新闻发布会和电视、广播、横幅、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我市殡葬改革、违建坟墓专项整治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劝导群众将违建坟墓迁移到公墓、骨灰楼、生命公园,避免祭扫导致坟墓重新裸露,大力宣传带头整治和搬迁散葬坟墓的人和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老人协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的监督、劝导,进一步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巩固提升违建坟墓整治成果。同时,曝光大操大办丧事、违建“豪华墓”、“活人墓”等典型事件和案例,形成震慑作用。

(四)倡导文明祭祀,着力打造平安清明

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市场监管,强化源头治理。要引导祭扫群众采用敬献鲜花、挂黄丝带和心语卡等方式祭祀,严禁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祭祀行为。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公墓、殡仪馆、集中墓葬区及周边地区的巡查,落实祭扫防火工作。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督促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同步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为参加祭扫活动的市民提供更多的便利,在祭扫点设立志愿者服务站、便民服务急救站等,为往来市民提供业务咨询、热水茶饮、急救药品、轮椅、道路指引、应急保障等服务。有条件的殡葬服务机构,在祭扫服务场所开展免费赠送黄丝带、松枝等活动,加强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绿色祭祀。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到“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各地要把推动殡葬改革发展作为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落实。

)因地制宜,创新宣传方式

学习和推广山东临沂“惠民礼葬”改革做法,因地制宜,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丧葬礼俗。加强殡葬改革的资金支持力度,拓展惠民殡葬的深度和广度,让群众不用花钱或者只花一点钱就可以完成最后的人生大事,杜绝“因丧致贫”“因丧返贫”等现象出现,不断强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主阵地作用,通过设立“殡葬机构开放日”、公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推行殡葬服务一站式办理等方式,增强群众殡葬改革意识。

(三)综合治理,加强舆情监测

要针对清明节期间丧葬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多发的特点,对焚烧纸扎冥币、兜售具有迷信色彩的丧葬用品、搞封建迷信活动、翻修旧坟、违法营销墓穴和骨灰格位等干扰殡葬改革和影响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现象,进行综合整治。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殡葬话题,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附件:清明宣传标语

 

 

 福州市民政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2023年3月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清明宣传标语

 

1.文明福州,你我共建;平安清明,全民共享

2.祭扫不烧纸,献花表哀思

3.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故人

4.祭祖毋忘文明,扫墓注意防火

5.清明时节雨纷纷,一束鲜花祭故人

6.告别丧葬陋习,崇尚文明治丧

7.祭而丰不如养之厚,悔之晚何若谨于前

8.倡导厚养薄葬,弘扬勤俭节约

9.建设绿水青山,打造幸福之城

10.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弘扬文明殡葬新风

11.倡导文明祭扫,反对封建迷信

12.焚香烧纸不提倡,献花洒扫更文明

13.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

14.骨灰撒大海,绿地赠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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