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9-2500-2024-0000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4-03-29
  • 标    题: 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五城区办理住宅区、楼宇命(更)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4-04-0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五城区办理住宅区、楼宇命(更)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24-04-01 09:22

根据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管理工作交接的通知》(闽民行2023129号)规定2024年4月1日起,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受理并征求市民政局的意见后批准,市民政局不再受理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3月2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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