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9-2500-2024-0002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4-04-18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22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民〔2024〕84号
- 发布日期:2024-04-19
- 有 效 性: 有效
黎忠和代表:
《关于我市加强社区型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第13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根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着力改革创新,强化体系建设,加大服务供给,补齐短板弱项,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您说的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压力大、居家上门服务较为单一等问题,对此,我局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一是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建设。制定出台《中心城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提升行动方案》《乡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行动方案》,以“项目化”“清单化”方式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按照新建项目每个200万元、提升项目每个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截至目前,我市共建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家园)99个,居家养老服务站538个,农村幸福院1887个,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100%。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对承接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企业,根据服务质量和服务流量,按5万-10万元标准分档给予服务运营补贴。同时探索“1+N”打包运营模式,以街道或区域为单元,将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照料中心、服务站运营权统一打包招标,形成1个照料中心带动辖区N个服务站整体运营模式,发挥中心枢纽作用,为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供支持服务,明确养老机构延伸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参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站标准予以补贴,利用养老机构专业化优势,带动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三是整合服务资源,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场所拓展综合化、专业化社区养老服务。以解决老年人最急需最关注最盼望的失能照护、助餐、康养服务需求为突破口,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融合“家庭养老床位”“长者食堂+学堂”“健康小屋”等服务,打造全链条服务生态,为老年人提供养老顾问、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服务保障和托养等服务,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二、进一步提升我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水平。一是加强政府兜底,推动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出台《福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并对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1000元/户补助,截至目前,共完成6161户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二是不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智能化、便捷化。积极拓展家庭养老床位,把养老院“搬”进家,老年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购智能设备、适老化改造内容、服务项目,让居家老年人享受“类机构”的专业养老服务,积极推动适老化改造工作与家庭适老化床位建设工作协同发展,以此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目前共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496张,引入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组织17个,提供居家上门养老服务4万余人次。三是配合相关市直部门开展适老环境创建提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老旧居住区公共区域无障碍改造,支持无电梯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重点保障特困、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的需求。
三、加大农村养老补短板力度。一是持续发展农村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积极探索农村长者食堂建设运营模式,综合利用农村幸福院、旧村部、原有乡村小学以及其它闲置房屋等现在资源,改造提升为长者食堂,发动社会力量,鼓励社会各界、慈善组织、乡贤力量捐助长者食堂建设,承诺对连续两年捐资10万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授予长者食堂冠名权,增强建设运营主体投入意愿。截至目前,我市农村长者食堂共155家。二是持续加大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力度。结合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和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督促农村敬老院、幸福院等设施进一步完善,提升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和服务水平。截至目前,三星级以上农村幸福院572家,敬老院15家。三是做好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出台《福州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每月为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7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并鼓励通过聘用同村(居)的村(居)民,开发设置村(居)助老公益性岗位,发挥村(居)“近邻”“熟人”优势,参与探访关爱服务行动,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截至目前,全市共探访特殊困难老年人10175人,月探访率100%。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福州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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