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9-2500-2025-0001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4-15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5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民〔2025〕83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5号建议的答复
榕民〔2025〕83号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25-04-16 15:11
 郑书鸿代表

《关于引入社会监护机制建立老年意定监护监督机制的建议》(第15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意定监护”是解决成年人监护缺失问题的有效途径,对于老年群体而言也值得积极探索。我局对您的建议十分重视,收集整理了涉及“意定监护”和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推行“意定监护”制度的相关资料,并围绕如何建立和完善“意定监护”制度召开了三场专题会,邀请福建理工大学法学系官玉琴教授、县(市)区民政局、基层社区工作人员代表等到场共同探讨。鉴于老年人“意定监护”完整案例较少,监护监督机制的建立也缺乏权威法律指导和实践经验积累。因此,我局初步拟定了三条探索路径。

一是探索培育社会监护人组织。我市晋安区民政局主动担当,指导达心愿社会监护服务中心完成了社会组织登记。未来我局将继续鼓励引导有意愿的组织机构发展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业务,优化“社会监护人组织”登记流程,并征求司法等部门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此类社会组织的资质标准。

二是探索促进“意定监护”供需对接。依托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加大对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宣传,提升“意定监护”制度知晓率,定期深入摸排具有“意定监护”需求的老年人,向这类老年人提供已登记的“社会监护人组织”信息,帮助完成“意定监护”供需对接。

三是探索建立“意定监护”案例库。以达心愿社会监护服务中心为试点,持续跟踪关注老年人“意定监护”案例发展情况,深入开展调研,收集实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求从个案中总结经验,逐步形成具有普遍性、科学性、指导性的老年人“意定监护”操作流程模型和老年人“意定监护”监督机制框架,为进一步规范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奠定基础。

四是探索建立“意定监护”监督机制。以个案深入,与其他相关单位共同推动建立上位法框架下的意定监护监督机制。民政部门指导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对签订协议的意定监护人和老年人进行走访,了解并监督协议完成和落实情况。

 

领导署名赵艺萍

     人:陈恬恬

联系电话:83250719

 

 

福州市民政局

20254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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