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9-2500-2025-0002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4-27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06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民〔2025〕100号
- 发布日期: 2025-04-2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的建议》(第13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举措,对于提升农村老年群体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通过强化服务网络构建、创新工作机制等一系列务实举措,全力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一是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力量,大力培育农村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支持其开展多样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如闽侯县试点“低龄帮高龄”互助养老模式,通过组织低龄健康老人与高龄、失能老人结对帮扶,构建邻里互助网络;同时为邻里互助小组配备智能设备,实现紧急情况“一键响应”,形成农村老年人互帮互助、抱团养老的良好氛围。此外,深化“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围绕助餐、探访、义诊等老年人高频需求,组织党员与志愿者开展常态化关爱服务,如为困难老年人配送物资、提供家政服务、开展健康义诊等,切实解决农村老人生活难题。
二是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在县级层面,推动社会福利中心优化功能布局,增设失能照护专区,持续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在乡镇层面,支持具备条件的敬老院转型升级改造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集成全日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等多元化服务功能,同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在村级层面,持续扩大养老服务点覆盖范围,依托农村幸福院开设长者食堂、设立老年助餐点,因地制宜建设老年教育学习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目前,全市已建成14家县级社会福利中心、73家乡镇级敬老院(含16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890家村级幸福院、141家农村长者食堂,基本形成覆盖县、乡、村的养老服务网络体系。
三是强化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兜底保障。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按照每月100-400元的标准,为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及生活照护等“六助一护”居家上门服务。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在闽侯、连江等县开展“平安通”服务试点,联合水务集团、通讯企业,综合运用红外监测、智能水表、通讯数据监测等无感技术手段,实时掌握孤寡、独居、空巢、留守等老年人居家动态,切实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生命安全与生活质量。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更好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财政资金向农村养老领域的倾斜力度,优化养老服务资金配置结构;同时,探索盘活农村闲置资源,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依法利用闲置农房、宅基地发展养老服务,将相关收益反哺农村养老等公益事业,形成多元化资金保障格局。
二是推动城乡养老协同发展。探索建立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人员培训交流、专业技术指导、设施设备共享等方式,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水平;支持城市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城乡,逐步缩小城乡养老服务差距,促进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
三是完善多元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培育壮大农村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基层老年人自治组织,发展助老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筹协调,社会组织协同运作、社会工作者专业支撑、志愿者广泛参与、社会慈善资源补充的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格局。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赵艺萍
联 系 人:林燕芽
联系电话:83250720
福州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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