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9-2500-2025-0003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4-28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1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民〔2025〕105号
- 发布日期: 2025-04-29
- 有 效 性: 有效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发展农村老年助餐服务的建议》(第1331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建议。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关心我市农村长者食堂建设工作,将其纳入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积极协调同级资金、争取上级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目前,市本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长者食堂,在享受社区长者食堂同等30万元建设补助的基础上,再按每个示范3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省级按每个点15万标准予以补助,对于可持续、良性运营的,再给予5万元运营奖补。同时,为鼓励社会各界、慈善组织、乡贤力量参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我市创新推出慈善冠名助力,对连续两年捐资1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和个人授予冠名权,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二、关于“因地制宜优化助餐服务”的建议。我市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梯次推进、全面覆盖”的思路开展长者食堂工作,综合考量辖区人口密度、老年人口分布、服务半径等因素,逐步推进长者食堂建设工作。对农村长者食堂建设,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开展可行性研究,充分考虑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遵循因地制宜原则,依托农村幸福院等现有设施嵌入助餐功能,成熟一处建设一处运营一处,避免出现资源、人力浪费。在全市141家农村长者食堂中125家属于依托现有场所建设,占比89%。
三、关于“探索‘老年食堂﹢N种服务’模式”的建议。在谋划之初,我市就区别于其他城市,将长者食堂作为带动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的重要抓手,紧紧抓住老年人舌尖上的需求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整合农村资源,打造独具福州特色的“长者食堂+学堂”养老服务品牌,吸引老年人走出“小圈子”,走进“大家庭”。截至目前,全市141家长者食堂已融合学堂服务的86家,占比61%;提供老少同乐、医疗康复等其他多样化服务的34家,占比24%。
四、关于“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建议。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将养老服务法律法规、居家上门服务、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列入长者食堂日常培训内容,对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二是组建服务队伍。推广互助志愿,倡导本村老人协会、村委工作者、热心居民、低龄老年人,为行动不便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送餐,累积服务积分,做强做大服务队伍。例如连江县门边村长者食堂动员本村政府兜底保障对象参与送餐,以获取长者食堂积分,兑换免费就餐机会。
五、关于“老年助餐服务点适度开辟种植养殖基地”的建议。支持有条件的农村长者食堂利用场所空地开辟种植养殖区域,由村委工作人员带头,动员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共同参与种植、养殖活动,让老年人在劳动中收获乐趣,打造老有所乐的幸福场景。如罗源县廪头村长者食堂在食堂后的菜地种菜、养鸡,可自产部分蔬菜、禽蛋等农产品,有效降低了食堂运营成本。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将持续关注乡镇养老院建设,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赵艺萍
联 系 人:林燕芽
联系电话:0591-83250693
福州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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