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9-2500-2025-0003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4-28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1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民〔2025〕105号
  • 发布日期: 2025-04-2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1号建议的答复
榕民〔2025〕105号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25-04-29 16:15
 卞伟忠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发展农村老年助餐服务的建议》(第1331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建议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关心我市农村长者食堂建设工作,将其纳入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积极协调同级资金、争取上级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目前,市本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长者食堂,在享受社区长者食堂同等30万元建设补助的基础上,再按每个示范3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省级按每个点15万标准予以补助,对于可持续、良性运营的,再给予5万元运营奖补。同时,为鼓励社会各界、慈善组织、乡贤力量参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我市创新推出慈善冠名助力,对连续两年捐资1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和个人授予冠名权,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二、关于“因地制宜优化助餐服务”的建议我市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梯次推进、全面覆盖”的思路开展长者食堂工作,综合考量辖区人口密度、老年人口分布、服务半径等因素,逐步推进长者食堂建设工作。对农村长者食堂建设,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开展可行性研究,充分考虑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遵循因地制宜原则,依托农村幸福院等现有设施嵌入助餐功能,成熟一处建设一处运营一处,避免出现资源、人力浪费。在全市141家农村长者食堂中125家属于依托现有场所建设,占比89%。

三、关于“探索‘老年食堂﹢N种服务’模式”的建议在谋划之初,我市就区别于其他城市,将长者食堂作为带动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的重要抓手,紧紧抓住老年人舌尖上的需求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整合农村资源,打造独具福州特色的“长者食堂+学堂”养老服务品牌,吸引老年人走出“小圈子”,走进“大家庭”。截至目前,全市141家长者食堂已融合学堂服务的86家,占比61%;提供老少同乐、医疗康复等其他多样化服务的34家,占比24%。

四、关于“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建议。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将养老服务法律法规、居家上门服务、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列入长者食堂日常培训内容,对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二是组建服务队伍。推广互助志愿,倡导本村老人协会、村委工作者、热心居民、低龄老年人,为行动不便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送餐,累积服务积分,做强做大服务队伍。例如连江县门边村长者食堂动员本村政府兜底保障对象参与送餐,以获取长者食堂积分,兑换免费就餐机会。

、关于“老年助餐服务点适度开辟种植养殖基地”的建议。支持有条件的农村长者食堂利用场所空地开辟种植养殖区域由村委工作人员带头,动员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共同参与种植、养殖活动,让老年人在劳动中收获乐趣,打造老有所乐的幸福场景。如罗源县廪头村长者食堂在食堂后的菜地种菜、养鸡,可自产部分蔬菜、禽蛋等农产品,有效降低了食堂运营成本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将持续关注乡镇养老院建设,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赵艺萍

人:林燕芽

联系电话:0591-83250693

 

 

                              福州市民政局

                     20254月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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