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9-2500-2025-0003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7-04
  • 标    题: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民函〔2025〕114号
  • 发布日期: 2025-07-0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榕民函〔2025〕114号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25-07-07 11:36
 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社会工作部、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开展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二、自查内容

重点针对2023年1月1日以来,是否存在以下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1、不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2、违法将入会设为企业参加评比达标表彰、会议论坛、资质认定、考试考核、标准制定、行业认定等活动的前置条件,强制企业入会并强制收取费用;

3、违法开展评比达标表彰、会议论坛、资质认定、考试考核、标准制定、行业评定等活动并收费;

4、对会员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

5、其他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三、工作要求

请各行业协会商会认真围绕自查内容,对本协会所有涉企收费项目的政策依据、收费标准等逐一梳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开展立整立改,全面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并如实填写《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表》(附件),于7月20日前报送我局社会组织管理和行政审批处。我局将配合市场监管局于7月底至10月组织开展监督抽查。联系人:黄思宇,联系电话:87818163,电子邮箱:mgc83250801@163.com

 

附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表

   

 

                       福州市民政局

                        2025年7月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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