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9-2500-2026-0000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6-02-13
- 标 题: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民函〔2026〕34号
- 发布日期: 2026-02-14
- 有 效 性: 有效
相关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福建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实施细则》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我局拟组织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相关全市性社会组织于2026年3月2日至5月31日期间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符合要求的年度工作报告(含相关附件)。
2.请各业务主管单位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按要求准备年检材料,并对其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及相关内容进行初步审查,同时督促社会组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送。对逾期未按要求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全市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检工作须知
福州市民政局
2026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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