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9-2500-2026-0001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6-04-16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59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民〔2026〕65号
  • 发布日期: 2026-04-2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59号建议的答复
榕民〔2026〕65号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26-04-22 10:24
 吴新星代表

关于支持民营资本发展“一老一小”服务体系的建议》(第1059收悉我局分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供需调节机制,夯实民营资本可持续运营基础

持续健全养老服务政策支撑体系,优化服务供给,筑牢民营资本运营根基。一是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各县(市)区制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方案,引进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为特困、低保、重残等特殊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巡访关爱、助餐、助洁、助行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目前,全市共引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组织35家,2025年提供上门服务47万人次。二是规范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老年人能力评估,依托《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客观界定老年人失能等级。目前,全市共引入42家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评估工作。三是稳步推进县域“一老一小”家政综合服务试点。积极对接省级工作部署,鼓楼区、闽侯县成功入选省级试点地区,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服务企业,打造“一老一小”家政服务一体化供给模式,为全市相关领域融合发展探索先行先试、树立示范样板四是开展老年助餐服务。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长者食堂运营管理,满足老年人用餐需求,同时充分发挥长者食堂阵地作用,利用空闲时段拓展“学堂”服务,打造独居福州特色的“长者食堂+学堂”养老服务品牌。截至目前,全市在运营长者食堂582家。

二、优化民营资本投资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提振民营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信心

坚持放宽准入、激发活力,大力引导和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一是开放养老服务市场。通过全面系统总结养老服务发展扶持政策,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机构投资指南和养老服务政策措施清单,引进泰康百龄帮等大型养老服务企业落地,培育壮大微尚等一批本土优质养老服务企业二是持续推进公建民营。鼓励将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服务构通过公建民营引入养老服务专业化组织承接运营,从传统的照料服务向精神文化层面延伸,不断优化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目前全市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00%引入社会力量运营。三是严格落实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取消事前审批环节,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降低民营资本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节。四是落实财政补贴政策。执行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政策,对用房属自建的,每张床位不低于12000元给予补助;用房属租赁(含公建民营),每张床位不低于6000元给予补助同步落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非护理型床位每床每年补助不低于2200元护理型床位每床每年补助不低于2800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供失能老年人照料服务的,给予护理型床位运营补贴每年每床1400元。2025年,市级资金共投入2806.85万元。

下一步,针对您提出的几点建议,我们将结合当前实际,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指导鼓楼区和闽侯县做好“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工作,服务好中标企业,帮助协调解决试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积极推广公建民营模式,引入优质社会资源,充实养老服务力量。三是落实各项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为民营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提供政策支撑。

 

领导署名赵艺萍

     人:黄金彪

联系电话:0591-83250693

 

 

                       福州市民政局

2026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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