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9-2500-2026-0002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6-04-27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64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民〔2026〕74号
  • 发布日期: 2026-04-2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64号建议的答复
榕民〔2026〕74号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26-04-29 20:26
 何深强、陈能华代表

《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工农红色政权基地建设的建议》(第1164号)收悉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资金投入、系统推进连江县第一个红色政权--连江县革命委员会旧址群保护利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对遗存进行修缮和维护。2019年以来,争取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省级专项资金,持续支持连江县长龙镇洪峰村连江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地旧址修缮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补助资金200万元,具体包括:

1、2019年,补助连江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地旧址之尊王宫修缮资金10万元;

    2、2023年,补助连江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地旧址监狱旧址修缮资金45万元;

    3、2024年,补助连江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地旧址之红军夜校和枪械维修所修缮资金100万元;

    4、2026年,已安排补助连江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地旧址之曾志与杨母居住地修缮资金45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图纸设计,预计今年6月份开工,计划于今年10月份完工验收。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立足民政部门职责,持续跟踪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指导连江县民政部门建立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常态化养护管理机制;继续关注并积极向上争取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洪峰村符合条件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项目,助力打造全市老区村文旅融合振兴的样板。

    最后,再次感谢两位代表对老区建设工作的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刘建平

     人:蔡云辉

联系电话:0591-83250630

 

 

福州市民政局

20264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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