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9-0400-2008-0022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08-11-27
- 标 题: 关于同意福州市星火野战定向运动俱乐部登记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民[2008]410
- 发布日期:2008-11-2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星火野战定向运动俱乐部(筹):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登记福州市星火野战定向运动俱乐部的请示》和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福州市星火野战定向运动俱乐部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条件,准予注册登记。该单位为非营利性机构,具有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杨乐,业务主管单位为福州市体育总会。单位住所:福州市道山路189 号乌山丽景2座808 单元。
单位登记后,要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与年度检查,重大活动及时报告,登记事项需变更的,要申请变更登记。
此复
二00 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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