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9-0100-2013-0016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13-12-16
- 标 题: 关于成立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民〔2013〕788号
- 发布日期:2013-12-16
- 有 效 性: 有效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和分工抓落实方案的通知》(榕委[2013]查9号)和《中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市实施办法开展自查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93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民政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维船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尤典真 党组成员、副局长、社区办主任
林文铨 党组成员、副局长
庄 严 副局长
马苗来 党组成员、老区办主任
郑永登 党组成员、老龄办副主任
唐秀文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黄大明 办公室主任
杨玉华 人事处处长
刘伟成 监察室主任
吴 捷 计财处处长
张数龙 优抚安置处处长
钟秀兰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刘伟成兼任。
福州市民政局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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