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

- 索 引 号: FZ00109-1600-2008-0016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08-02-03
- 标 题: 关于紧急下拨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历年解除劳动关系、现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一次性困难补助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民[2008]41号
- 发布日期:2008-02-03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紧急下拨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历年解除劳动关系、现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一次性困难补助金的通知
榕民[2008]41号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08-02-03 16:09
各区民政局:
根据市政府2005年第44次常务会议纪要及朱华副市长在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开展2008年‘两节’企业特困退休及下岗职工等慰问活动有关问题的请示》上的批示,我局决定对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历年解除劳动关系、现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在“两节”期间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金,每人1000元。现将各区上报并经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低保对象的补助金下拨你们,请你们务必于春节前将困难补助金发放到位,确保这些困难群众过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各区将发放花名册于2月15日前上报市民政局低保处。
专此通知
附:市属企业脱离关系低保人员春节慰问金分配表
二○○八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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