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

- 索 引 号: FZ00109-1600-2008-0020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08-07-28
- 标 题: 关于开展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民[2008]277号
- 发布日期:2008-07-28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开展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榕民[2008]277号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08-07-28 00:00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州市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市委反腐办成立了市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全市开展救灾资金监管工作。监管小组由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参与组成,监管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
7月25日,市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协调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定了《福州市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方案》。现将《福州市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