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

- 索 引 号: FZ00109-1600-2018-0000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18-01-07
-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防寒防冻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民〔2018〕9号
- 发布日期:2018-01-0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防寒防冻工作的紧急通知
榕民〔2018〕9号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8-01-09 10:51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救助管理站:
元月7日下午,省、市政府召开了做好防御雨雪冰冻大风天气的视频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防寒防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迅速做好防寒防冻衣被和食品等救助物资准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想困难群众之所想,急困难群众之所急,在接到市局《紧急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救灾物资储备库和避灾点物资进行核查,对储存不足的物资要及时补充。同时,要及时与当地有关超市等沟通联系,请求备足各类食品,确保有充足的防寒衣被和食品用于困难群众防寒防冻。要严格落实雨雪冰冻大风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困难群众受冻挨饿情况能及时处置、随时上报。要主动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获取最新天气信息,提前掌握有关气候变化情况,确保做好困难群众防寒保暖工作主动权,最大限度减少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深入困难群众家中了解防寒防冻生活安排。要组织指导督促民政部门和乡镇、村居干部深入当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留守儿童和其他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家中了解衣、食、住、医等防寒防冻生活安排情况,特别要细之又细了解掌握困难群众房屋是否防风防雨防寒和衣被、食品是否充足够用,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是否经得起寒潮天气来袭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应及时帮助困难群众家庭加固房屋门窗,并及时将衣被、饮用水、食品送到困难群众家中,确保困难群众在雨雪冰冻大风天气有饭吃、不受冻。
三、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防寒防冻救助工作。要指导督促救助管理机构以开展“寒冬送温暖”救助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流浪乞讨人员防寒防冻救助工作力度,重点强化城区街边、桥下和车站等地方巡查密度,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防寒防冻救助工作。同时,要主动引导、劝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意进站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要给他们发放棉被、大衣和食品、热水等物资;对患病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及时送医诊治,切实做好分类防寒防冻救助工作。要针对此次雨雪冰冻大风天气,重点加强晚间巡逻,并在流浪乞讨人员露宿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临时救助点和临时避寒场所,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
各地贯彻落实《紧急通知》情况,于1月8日上午下班前报市局社会救助救灾处。
福州市民政局
201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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