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9-1600-2018-0007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18-10-08
  • 标    题: 关于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发生多起安全事故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民〔2018〕787号
  • 发布日期:2018-10-1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发生多起安全事故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榕民〔2018〕787号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8-10-10 09:19

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近期,我市接连发生多起安全事故给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的势头,市安委办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发生多起安全事故情况的通知》,现将《通》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情况特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吸取教训,立即开展行业拉网式排查。单位要对本单位、本行业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能够立即整改和消除的,都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和消除;对难以立即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落实安全监护措施;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采取强制保障措施。

二、突出重点,加大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力度。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在前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和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严格责任措施,加大排查力度。要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岗位,做到突出重点、全面检查,注重实效、科学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三、强化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治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督促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处室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实时监控,挂牌督办,直至彻底消除,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附件: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发生多起安全事故情况的通知

                                                       福州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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