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9-1000-2008-0016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08-02-02
  • 标    题: 关于紧急下拨省、市两级救灾捐赠款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民[2008]19号
  • 发布日期:2008-02-0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紧急下拨省、市两级救灾捐赠款的通知
榕民[2008]19号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08-02-02 09:55
 

各县(市)区民政局:

    连日来,受我国南方和西北地区持续大范围雨雪和低温冷冻天气影响,我省部分地区出现低温冻灾、道路结冰和停电等现象,给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临近春节,省委、省政府十分关注春节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1月30日晚,省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要求民政部门妥善安排全省农村五保户和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省民政厅从救灾捐赠款中下拨我市9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各地购买节日生活物资发放给以上救助对象,确保他们每户在春节前能领到年货(肉、油、大米等),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根据省民政厅闽民救[2008]46号文和闽民救明电[2008]7号文件精神,现将省厅下拨我市的90万元分配款及市级配套资金45万元下达给你们。各县(市)区要改变以往简单走访慰问的方式,立即组织力量采购和发放,务必在2月5日前将生活物资逐一发放落实到户,使农村五保户和特困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确保每户能领到5斤肉、5斤油、5公斤大米,所需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补足。省效能办、民政厅和市效能办、民政局将随时跟踪了解各地落实进展情况。

    附: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节日物资供应补助金安排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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