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9-0200-2014-0018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14-10-13
- 标 题: 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
- 发文字号: 榕民〔2014〕605号
- 发布日期: 2014-10-13
- 有 效 性: 有效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提升行政执行力,致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机关,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跨越,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贯彻《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条例》文件精神,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主动融入全局,创新服务理念,提升行政效能,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敢为人先的蓬勃朝气、开拓进取的争先意识,创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提升依法依规行政执行力
1、严格落实决策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事项,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不得“踢皮球”,做到事事有效率、事事有质量、事事有结果。
2、强化行政执行力督查。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局党组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民政惠民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三、弘扬“马上就办”优良传统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和民政部门相关配套制度为重点,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并实行超时审批默许。
2、加强民政窗口建设。在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以及各基层服务窗口开展创文明窗口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公开工作,实现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内容、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办事条件、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审批材料目录及申请书示范文本“八公开”。
3、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在审批权限内,只要审批要件完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能够当场办结的审批事项,一律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允许容缺预审、限时补报。需要上级部门审批核准的项目,积极协调报请上级部门及时办结。
四、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1、规范行政审批运行平台。以深化网上审批系统应用为重点,拓展平台的内涵和外延,把平台建设作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重要载体。不断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违规受理、流程错误、办理超时、多头审批、体外循环等问题全程监控,有效发挥超前防范、动态监管和硬件约束作用,确保行政审批行为依法、高效、规范、有序,充分发挥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在破除“熟人经济”、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2、深化政务公开。积极推动政务的民主化、规范化、公开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规范和完善各单位政务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扎实抓好对内公开工作,真正发挥政务公开在促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
3、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行为。要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不依制度、不按规矩、不公开透明、“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人和事。
五、严肃整治慵懒散不良现象
1、严格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要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同岗替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2、规范考勤制度,严格执行“六个不准”。推广使用指纹、面相签到等考勤方式,防止补签、代签等行为。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六个不准”: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不准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玩电脑游戏和从事股票、证券交易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不准对工作推诿扯皮、拖延懈怠;不准以冷、横、硬等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对待群众;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不准弄虚作假、谎报项目进度和工作业绩。
3、强化机关内部督查与问责。局效能办要开展经常性的机关作风和行政办事效率督查,对审批权集中的岗位、窗口等要实行重点监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要经常组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影响机关效能的问题,对查处的人员严格实行效能告诫。被上级效能建设机构检查发现的问题,从严从重处理。
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作用,强化监督员的话语权、监督权、评议权,定期不定期组织机关效能监督员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和水平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走访部门和办事窗口,召开座谈会,听取对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建议。
六、创新绩效管理工作制度
1、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局属各单位要把绩效管理制度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基本环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绩效管理制度,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序时进度和预期目标,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绩效管理制度,形成正确认识和评价干部政绩的考核标准。
2、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围绕推进科学发展新跨越,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要求以及全市民政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进一步调整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充实社会管理、民生改善、依法行政等方面的评估内容,不断改进评估方法,着力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3、强化绩效评估结果应用。进一步发挥评估结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强化绩效评估结果在机关创先争优、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运用,把评估结果作为评估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作为工作整改提升的重要抓手。要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奖惩机制,把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创先争优。
4、推动绩效管理方式创新。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内部活力不足、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用人、以制度激励人的良好局面。
七、充分发挥效能监督作用
1、着力提高投诉件办理质量。严格执行《福州市机关效能投诉工作若干规定(试行)》,高度负责地办理群众的投诉件。严格投诉件办理查处制度,坚决纠正违反投诉件办理规定的行为,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效能处理,确保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
2、强化12345诉求件督查督办。认真落实《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规定,及时、负责地办理和答复群众的诉求。对逾期回复或不认真办理群众诉求的单位及有关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1、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党政“一把手”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机关效能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作表率。要建立健全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位领导具体负责、一个处室具体承办,纪检监察、效能建设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监督。
2、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主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监察、人事、办公室、机关党委等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和责任指标。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调整不称职干部,形成“庸者下、能者上”的选人用人机制。同一年度内,机关处室、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受效能告诫每2人(次)的,给予该处室、单位负责人效能告诫一次。
3、强化监督职能作用。机关效能建设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与指导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关效能建设机构干部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4、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效能就是竞争力”的意识,宣传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曝光一批“庸、懒、散”的人和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良好氛围,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以及民政事业的顺利发展。
福州市民政局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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